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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那位女士如果沒有真的失憶,那麼她就犯了重婚罪。
為了擺脫這種罪責,她只有兩個辦法。
一,堅持自己徹底失憶了,讓別人無從查證。
二,讓別人以為鄧恩先生在撒謊,證明他不是她的丈夫。
如果換一個人過來,尤其是一個富有同情心的男人過來,也許這個人就會天然地偏向於「弱小無助」的那位女士,並對她的話深信不疑。
這樣一來,鄧恩先生就會被人懷疑在鄧恩夫人的身份上造了假。
英國講究的是「疑罪從無」,在不能百分之百斷定那位女士就是鄧恩先生的妻子之前,法官不可能判處那位女士重婚罪。
「也許明天的新線索,可以填補一些空白。」格蕾絲說道。
……
第二天,兩人又趕到了臨海的南安普敦。
麥克尼爾先生的房子,是一棟海景別墅。
總體來說,無論是鄧恩先生,還是麥克尼爾先生,都並不缺錢,甚至可以說是十分富有。
這種情況下,只要不是過於貪得無厭的兩個人,應該是不太可能因為某些可能存在的遺產一類的東西而爭奪一個妻子的。
麥克尼爾先生比鄧恩先生小了幾歲,看起來還是很有朝氣的年輕人。
「如果你們是來調查我和麥莉的夫妻關係,那我想你們是白費力氣。」麥克尼爾先生的態度算不上友好,「那個鄧恩一定是在撒謊,麥莉對她根本沒有任何印象,她不是那種輕浮的女人,不可能犯重婚罪。」
「可是據我所知,那位女士對您也沒有印象。」格蕾絲一針見血地說道。
麥克尼爾先生臉色一紅,「那完全是因為她受了傷,警察是從路邊找到她的,她一定是被歹徒襲擊了。」
隨後,他咕噥了一句,「沒準就是那個鄧恩乾的,他看起來像是那種會打女人的人。」
「您在結婚之前,和麥克尼爾夫人認識了多久了?」約瑟夫問道。
「三個月。」麥克尼爾先生這不假思索的態度,無異於暗中給了約瑟夫一刀。
三個月……
十年……
約瑟夫充滿怨念。
「也就是說,您和您的妻子認識的時間,在鄧恩夫人失蹤之後半年多的時間。」約瑟夫說道:「這樣說來,兩次婚姻在時間上並不衝突。」
麥克尼爾先生勃然大怒,「我說了!麥莉是我的妻子!那個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的鄧恩是個冒牌貨!麥莉是從美國來的,我們是在大西洋號上認識的,那個鄉下人一看就沒有離開過英國,他又是怎麼認識麥莉的?」
大吼大叫了一會兒之後,麥克尼爾先生冷靜了下來,一張臉憋得通紅,「抱歉,我只是……你們得明白,幾天前我們還好好的,結果麥莉去了一次倫敦,別人就突然說她不是我的妻子了……」
「我能理解這種心情。」約瑟夫說道:「不過既然是這樣,周圍應該也有其他人認識麥莉·納爾森女士吧?」
「哦,當然!」麥克尼爾先生說道:「我們僱傭了幾個僕人,還有不住家的幫傭,他們都認識麥莉,牧師一家也認識她,我每次和麥莉去做禮拜的時候,都會和牧師說上幾句話。」
「您前年九月份的時候,有沒有去過諾丁漢郡?」格蕾絲問道。
「你們不知道嗎?」麥克尼爾先生愣了一下,「我以為蘇格蘭場的人會告訴你們。」
他有些意外地告訴格蕾絲,「認識麥莉之前,我一直在美國生活,我是去年五月份才買下這棟房子的。」
格蕾絲突然有種上當了的感覺。
她抓起披肩,就往外跑去。
只是剛到門口,她就被別墅的管家攔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