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身為90後(4)(第2/2 頁)
默契。朋友,是在真實的世界裡可以自由來擁抱我的存在,是在世俗社會里能用心電感應來消滅我不開心的存在,是在不完美的人生裡獨一無二的驚喜,是在日常生活裡唯一不變的想要。
所以,我並不認同“無需回應式友情”會是一種值得張揚和效仿的相處方式。任何一點一滴的忽視,都會養成一個未知的隱患。對已經擁有著的,應該報以珍視。只要看見,我便沒有理由不作出任何回應。因為我知道,在我想要聊天的時候,我期待著我所想念的對方可以及時回覆我。如果缺失本該有的態度,那它便有理由變成一種變相的冷暴力。
試問,誰不想要在日常裡,一直有個朋友可以牽牽小手,哼哼小曲,扭扭小腰,點點頭,醉去整個你我。就像《灌籃高手》裡的櫻木軍團,五個大傢伙一起坐上同一輛粉色小摩托,哪怕它本就已經慢過腳踏車,也近乎斷氣;四個死黨一起為了給櫻木捧場而在海邊頂著風雨打工掙錢,哪怕最後錢的去向並不如願,卻也能不後悔地寵著彼此,慣著彼此,睡在一起。
和朋友一起,是更自由,是更天真,是更陽光,是更快樂,也是更無畏,能偶爾開開玩笑,也能一直互為依靠共度患難。我雖不相信永遠的存在,可是我願為了遇見到的每一個朋友而真到底。至少餘生將繼續如此。我相信,我的餘生也會有屬於自己的“櫻木軍團”。
當然,誰說朋友就一定要是人的呢?玩偶類,我的朋友有姆明、皮卡丘、史努比、布朗熊等等,自己買的,同學贈的,姐姐送的。當然,除了玩偶,其它被自己認定為朋友的存在都可以,如大自然、書籍、歌舞,或之外,或之上,或之內。獨居那些年,我身邊有著許多形影不離的朋友,如偷懶的自己、愛笑的自己、有著蹩腳幽默的自己等等。工作這些年,身邊的大多數陪伴在側最常的朋友,看著就不是個味兒。是誰?不是我,而是手機、電腦、咖啡和外賣。
遇見朋友,便是與光交手。正如我面向太陽,願意赤裸所有的現在,沒有面具,不涉利益,無需心思。被溫暖的我,也是光,也有能力溫暖我的世界,可是多了朋友便可以更閃亮。而我,嚮往更閃亮的自己。雖說並非相遇到的所有人最後都能成為朋友,多好,多真,可是我相信只要因果不斷,便能再見。即便沒有因果,也沒有但是,那影子就是朋友,有光的日子裡,就在,一直不離不棄。朋友,就是無處不在,以各種方式相伴相守,真好。
所以,朋友對我來說意味著人生裡自己可以選擇的尊貴存在,還是位親密起來可以無關血緣關係的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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