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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修看著她眼裡的黑與白慢慢浮現,從空洞恢復為靈動,然後他才重新塞上耳機,繼續自己的兩萬步路程。
當他走近時,饒束下意識往後退了退,後背貼到了鐵欄杆。
可是,人行道很寬,寬到彼此之間擦肩而過也不需要交匯眼神。所以其實,她根本不需要為他讓路。
一個人從另一個人面前經過,時間總是很短的,頂多三秒。
男生的棒球帽帽簷壓得很低,旁人應該無論如何也看不到他的正臉吧,饒束心想,她只能抓住機會,去看清他的側臉。
於是,當他以普通陌生人的姿態從饒束面前經過時,饒束在這頂多三秒的短暫時間內瞥了一眼他的側臉。
一眼,一眼就夠。
一眼就銘記,一眼就滾燙。
僅此一晃而過,少年人的側臉輪廓帶給饒束某種強烈的視覺衝擊。她又往後退了一步,但已經沒法退了,她的腳跟擠在後面的護欄牆根。
她反手往後,撐在護欄上。這樣才能穩住自己。
為什麼站不穩?饒束也不知道。
直到很多年以後,饒束順著記憶曲線一點點回溯,才發現,她只用了三秒就記住了他年少時的模樣,包括所有有跡可循的細節。
當真無可救藥。
饒束記得,他那偏中性的輪廓,精緻,疏離;
饒束記得,他左耳戴了耳釘,漂亮,刺眼;
饒束記得,他的短髮被壓在棒球帽下,烏黑,細碎;
饒束還記得,他至少比她高出十五厘米,高挑,偏瘦;
饒束甚至記得,黑色耳機線繞過他耳後,延展向下,消失在他的純黑t裇領口處……
那並不是一個讓人瞬間就能聯想到&ldo;帥氣&rdo;一類詞語的少年,但絕對敵得過饒束認知中的&ldo;驚艷&rdo;一詞,綽綽有餘。
很多年後的一天,隔著整個太平洋,在電話裡,饒束笑眯眯地把這些細節描述給他聽,那人卻立刻切斷了通話,隨後給她發了一份檔案,是他多年前的體檢表。表格的某一欄被人以淡藍色底色標註出來,內容:【height:178 】。那人還以簡訊方式強調:「假如我沒記錯,光腳小孩十九歲時的身高不超過162。所以,請及時更正你的記憶。當年我至少比你高出十六厘米。」
就為了那一厘米的差別?他怎麼這麼幼稚?嘴上說著他幼稚,饒束心裡卻樂了很久。
你看啊,我光著腳走了好久的夜路,直到你出現在我生命裡,我才敢承認,是我自己把鞋子弄丟了。
丟了便丟了罷,我不要鞋子了。我要你。
那一天,命運把最驚艷的東西給我看了一眼。
第3章
1
有人計算過步行兩萬需要花費多長時間麼?
沒有吧,誰他媽這麼無聊會去計算這種玩意?又不是競走比賽。
總之張修沒有算過。
他步行時總是懶懶的;插著兜;聽著音樂;喝著飲料;沿著某一條路線直走,連彎都不拐一下的;間或把尊貴的手從兜裡伸出來,白皙指尖撥一下額前的碎發‐‐這是旁人眼中的散步時的張修。
旁人是哪些人?在張修的世界裡,旁人分三種。一種是希望他活著的人,一種是想要他死掉的人,還有一種是與他無關的陌生人。
方才那個女孩屬於第三種,與他無關的陌生人。
不胖不瘦,斜劉海短髮,白色長袖衛衣,海藍色短牛仔褲,看起來一切都很正常,跟其他年輕女孩子沒什麼大的區別,唯獨踩著水泥地的那雙短襪過於突出,昭示著她決定結束生命之前所進行過的微小儀式&d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