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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捉鬼、祭神、發喪……換言之,我寫的不過是生之艱辛、愛之甜蜜、病之痛苦、死之無奈而已。這無疑是些小事,但正是這些小事,構成了整個人生。我的無數農民父老就是這樣活的,活得很艱辛,很無奈,也很坦然。
我的創作意圖就是想平平靜靜告訴人們(包括現在活著的和將來出生的),在某個歷史時期,有一群西部農民曾這樣活著,曾這樣很艱辛、很無奈、很坦然地活著。僅此而已。
《大漠祭》中沒有中心事件,沒有重大題材,沒有偉大人物,沒有祟高思想,只有一群艱辛生活著的農民。他們老實,愚蠢,狡猾,憨實,可愛又可憐。我對他們有許多情緒,但唯獨沒有的就是“恨”。對他們,我只“哀其不幸”,而從不“怒其不爭”。因為他們也爭,卻是毫無策略地爭;他們也怒,卻是個性化情緒化的怒,可憐又可笑。
這就是我的西部農民父老。
不瞭解這些,便不瞭解《大漠祭》。
是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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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祭 第一章(1)
(1)
兔鷹來的時候,是白露前後。漠黃了,草長了,兔兒正肥。焦燥了一夏的兔鷹便飛下祁連山,飛向這個叫騰格里的大沙漠。
老順就在大沙河裡支好了他的網。
網用細繩綰成,三面,插成鼎立的三足,拴一個做誘餌的鴿子。因兔兒日漸狡猾,飢腸轆轆的兔鷹便一頭扎進了網。兔鷹長著千里眼,看不見眼前三尺網。
早晨,照例挼鷹。
老順很早就醒了。他夢見千萬只兔子張著血紅大口向他撲來,鋪天蓋地的,就醒了。他相信報應,認為那是死在他手裡的兔子來索命。這種夢老做。第一次做這夢的時候,他就不想再放鷹了。孟八爺說:“屁鬍子!不放,兔子糟害莊稼,不餓死人才怪呢。”老順就想,放鷹也算是行善積德呢,就仍放。當然,主要還是捨不得兔肉味,白露一過,嘴裡沒幾塊兔肉拌噠,心裡就乾焦乾焦的;但總抹不掉殺生害命的陰影,老做那夢。做一次,出一身冷汗。做歸做,放歸放。誰叫野兔糟害莊稼呢?
燈一亮,那個叫“黃犟子”的黃鷹便不安分地扇翅膀。顯然,它也在做夢,夢見自己在天上飛呢。一定是的。老順想,人夢見自己吃肉時總要拌幾下嘴。鷹夢見自己飛時,不扇翅膀才怪呢。老順笑了。他發現“黃犟子”已睜圓了眼。他很喜歡這圓溜轉的霸氣十足的眼睛。這是真正的鷹眼。鷹的所有氣息都是從這個窗戶裡透出來的。
“黃犟子”是個叫人“鳥牙”的鷹,性子暴,難務息。但也正說明它是個好鷹。就像千里馬多是烈馬、忠臣大多剛直一樣,越叫人“鳥牙”的鷹越可能是好鷹。一旦馴服,抓兔子是一把好手,還不反。不像“青寡婦”這種次貨,一落網,就乖,就吃食,就叫人摸。面裡馴服得很,可一丟手,它就逃之夭夭了。抓兔子?哼,聞兔屁去吧。
老順喜歡剛烈的鷹。
地上橫躺著一個拇指粗的羊毛軸。那是昨夜老順硬塞進“黃犟子”嗉裡的。早晨,鷹脖子一掄,毛軸就出來了。老順揀起,就燈下看,軸兒上已乾淨了。這就是說“黃犟子”的“痰”拉清了,能往兔子上“放”了。這是第七個毛軸。前六個,夜裡喂,早晨吐。羊毛上盡是粘乎乎的黃油。這黃油祖先叫它“痰”,老順也叫“痰”,靈官卻叫“脂肪”。叫啥也罷,一樣。反正那黃油是叫鷹性子野的東西。不扯清,手一鬆,鷹就飛了,“嗖--”,直上天空。等俯衝下來,就不知溜到啥地方了。扯清“痰”,它一飛高,頭就暈,就餓得慌。見了兔子,不撲,才怪呢。
老順決定今天把“黃犟子”往兔子上“放”。這是個火候。放早了,鷹還野,有去無回;放遲了,鷹就“背”了,忘了自己會抓兔子。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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