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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走路到那個公園的?還是坐車到那裡的?那時我一直認為自己的車子就停在公園附近,由此看來我或許真的是開車去的。
只是,我是從哪裡開車來的呢?如果確實是遭受暴力的打擊,才讓我喪失記憶的,那麼,我跑到公園的長椅子上睡覺前後,狀況應該是一樣的,但我連睡醒前一個鐘頭內發生的事都不復記憶。或者,我被打之後,並沒有立即喪失記憶,而是跑去公園睡覺時,因為某種情況,才喪失記憶的?也就是說:遭受暴力攻擊雖然是讓我喪失記憶的原因,但是我喪失記憶的時間,和被打的時間並不相同。
會這樣嗎?或許就是這樣吧!除了做此解釋外,我實在想不出還可以怎麼解釋。我覺得那個黃昏的事,現在也要從我的記憶裡消失了。
既然如此,或許可以去杉並警察局問一問,看看三月十八日那一天,公園附近是否有車子被吊車拖走,至今還沒有人去領取。
被拖吊了兩個月的車子,放在警察局的放置場所一直沒有被領回,當然會引起警察局裡的人的注意,應該問一下交通課,就會有答案吧!
開啟買來的分割槽地圖看,杉並警察局離阿佐谷車站不遠,可以立刻前去確認。但是再想想,其實用不著親自跑一趟,便在澀谷車站打電話去問。但是杉並警察局的答覆卻是:沒有那樣的紀錄。
澀谷車站內的時鐘,已經指向三點了。
良子今天會像平常一樣,六點的時候,在元住吉車站內等我?還是會去我們最近常去的,車站前一家叫做&ldo;燈屋&rdo;的咖啡館裡等我呢?剛才看到駕駛執照時的驚訝,讓我衝動地衝出家門,現在冷靜想想,如果就這樣按住址去尋找從前的居住處,實在是太冒險了。萬一那裡有一位&ldo;我的妻子&rdo;,那麼今晚起,我和良子的生活就結束了。不過,我也不可能立刻跑去那裡,因為在高圓寺的公園醒來時,我口袋裡裝著可能是車子鑰匙與家裡鑰匙的鑰匙包,被我放在工廠的寄物櫃裡,此刻並不在我身上。
要不要先去那個住址附近觀察呢?只要在六點的時候回到元住吉,就可以了吧?我獨自站在人來人往的澀谷車站內,想著該怎麼做。只是,就算站在遠處觀看,也相當的危險吧?萬一被住在那附近的熟人碰到了,那怎麼辦?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而且,有什麼理由非今天去不可呢?明天、後天再去,也是一樣的吧?
今天還是先去買音響吧!現在還來得及去工廠領取工作獎金,領了獎金後,就可以在六點以前回到元住吉的車站,和良子一起去電器行買音響了。為了領工作獎金,而專程跑回工廠,多少會引人側目,但我不在乎,反正我並不把那個工廠當成終生工作的場所。
我沒有走出車站,卻換乘了前往櫻木叮方向的東橫線電車。一到工廠,部長看到我時,臉上閃過一絲驚訝的神色,並且詢問我的身體狀況。不過,當他知道我是專程來領錢的時,便露出鬆了一口氣的笑容。我想部長再也不會對我提起升任課長的事了,因為他原本就沒有那樣的意思。我把地圖放進寄物櫃,那個鑰匙包也在櫃子裡裡。我很猶豫,要不要拿走鑰匙包呢?想過之後,我還是把鑰匙包留在櫃子裡。
良子在&ldo;燈屋&rdo;等我。我們早就約定好,如果不是在車站內,就是在&ldo;燈屋&rdo;裡等待。
我們去了電器行,買了音響。剛到手的工作獎金,立刻就幾乎全飛了。反正是臨時的收入,我並不在乎。店裡的人說明天才能送貨,但是我的個性可等不到明天,便千拜託萬拜託,好不容易對方才答應晚上就送。我們又去了唱片行。本來我是不抱希望的,沒想到竟然能在三家相連在一起的唱片行裡,找到了《阿拉伯即興曲一號》的唱片。
看看演奏者的名字,是&ldo;彼得&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