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4章 朕自會秉公裁決(第2/2 頁)
官差抓了一位郡王,皇帝肯定要過問,因此蕭隱之早就做好了面聖的準備,得到召喚後立即騎馬趕到了大明宮面聖。
“臣蕭隱之拜見陛下!”
身穿紫色官袍的蕭隱之進入含象殿後立即跪地請罪,“臣未及向聖人稟奏,便擅自捉拿同安郡王,還請陛下恕罪!”
李瑛冷哼一聲:“蕭隱之,你也知道擅自捉拿郡王有罪?朕問你,為何作出如此大膽之事?
你今天敢擅自捉拿郡王,明天便敢擅自捉拿親王,後天是不是也要捉拿朕?莫非你想造反不成?”
“臣不敢!”
蕭隱之急忙叩首,以額頭觸地,“實在是此事關係重大,臣唯恐被李珣銷燬罪證,故此斗膽派遣差役登門將之捉拿。”
“那你告訴朕,李珣犯了什麼大罪?”李瑛挑眉問道。
蕭隱之跪著說道:“今晨,我們刑部的差役抓到了一個售賣甲冑的商人,順藤摸瓜查到了一座位於永安坊的宅邸,並在宅內搜到了甲冑二十副,弓弩五十把。”
按照大唐律制,甲冑屬於最高等級的違禁品,任何人不得私自擁有,否則視為謀反。
不要說是普通百姓商賈,就算你是達官貴人,就算你是王公侯伯,如果沒有獲得兵部的批准,膽敢在家裡私藏甲冑,一律視為謀反。
即便李瑛在擔任太子的時候,府中的甲冑也僅僅只有四五十副,這還是經年累月向兵部申請,一次次疊加之後的數量。
在一戶普通宅邸中搜到多達二十副的甲冑,按照大唐律制,妥妥的能夠定一個謀反之罪了!
更何況,除了二十副甲冑之外,刑部的差役還搜出了同屬違禁武器的弓弩,數量多達五十把,這怎麼看都像是謀反。
李瑛這才感到事關重大,幸好自己並沒有輕信李璡兄弟的辯解,看來此案還需要進一步的調查商榷。
“起來說話!”
李瑛的語氣稍稍和善了一些,招呼蕭隱之起身。
當朝三品大員,像個奴才一樣跪在地上說話,這不符合大唐的規矩。
在大唐帝國,君臣之間屬於合作關係,除了重大節日之外,大臣們並不需要給皇帝磕頭,無論是三品大員還是七品縣令,除了特殊時刻統統不需要下跪!
“謝陛下!”
蕭隱之心中長舒一口氣,緩緩從地上爬了起來,垂手站立。
“何人這麼大的膽子私藏甲冑與弓弩?”李瑛蹙眉問道,一臉殺氣。
蕭隱之道:“回聖人的話,這座宅邸的主人姓高,名喚高堂隆,祖籍河南滎陽人。”
“朕還以為這座宅邸是李珣的。”
李瑛皺起了眉頭,“既然主人姓高,那你們刑部抓李珣做什麼?”
:()盛唐華章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