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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納勒嚇了一跳,急忙道:&ldo;這怎麼行!&rdo;
希瑪比他更嚴厲地說:&ldo;想想妮哈!她可是你的親女兒!她盼望看海豚已經快一年了!&rdo;
庫納勒萬分為難。希瑪提議道:&ldo;我們可以中途給遊樂場打匿名電話,就說在碼頭看見了一個孩子,長得很像遊樂場廣播描述的孩子長相。&rdo;
庫納勒想到自己拙劣的英語水平,對於去警局也有些撓頭,默默同意了。
這時尼斯已經遠遠綴著瓦根第來到了碼頭外的漁村。
瓦根第收起了談笑風生時的和藹面孔,直截了當問:&ldo;我要見四年前接了一檔髒活的人,他把一個三歲孩子丟在了落霞灣。&rdo;
對方是一個精明的漁民首領,回答道:&ldo;這裡沒人會做這種事。&rdo;
瓦根第拿出一張卡,說:&ldo;這是不記名卡,卡里的錢足夠你買下一個碼頭小酒館。只要給我一個名字!&rdo;他緊緊盯著漁民首領。
首領沉吟說:&ldo;可能是伯恩,但他不幹這行很久了。&rdo;
首領旁邊的一名少年說:&ldo;伯恩四年前才來這裡,不曉得規矩,什麼活都敢接。有一週他老是泡酒館,花錢很大方。大家都猜測他發了財。他醉了之後,說一個女人付了報酬給他,命他把一個三歲孩子扔到海里。&rdo;
瓦根第問:&ldo;他扔了沒有?&rdo;
少年說:&ldo;他本來要把孩子賣給人販子,但那女人要他立刻出海。三歲孩子!當時已經會說話了,一直在叫,叔叔叔叔,叔叔叔叔。伯恩一輩子沒有兒女,給叫得心軟,把孩子放在了落霞灣。那個小島沒人去,伯恩給孩子留了一天的食物。&rdo;
&ldo;第二天伯恩就後悔了,那可是一大筆錢!他再去島上,孩子不見了,海邊只有遺留的衣物。&rdo;
這時門口一陣喧囂。他們開啟門,發現了被扭住的尼斯。首領轉頭問:&ldo;你帶來的孩子?&rdo;
瓦根第把卡放在桌上,慢慢推給首領,說:&ldo;不認得。&rdo;他心想,這孩子不知為何和那對夫婦失散,既然被他聽到,只好算他倒黴。
落霞灣,不僅遊客喜歡去看海豚,人販子和黑市客商也喜歡聚集在那裡。島上沒有居民,熟悉內情的當地導遊從不帶遊客上島遊玩。
首領噴了一口煙,說:&ldo;既然不是你的人,桑德羅好像說想買孩童的全套器官。帶他上落霞灣。&rdo;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二更,慶祝本文總點選超過1000,表示我也是個很上道的網文作者,哈哈哈哈哈哈。
☆、第 31 章
(回憶)
夏爾強行把陳鷗按在後座上讓他休息,儘管他自己也好不到哪兒去,雙眼通紅,心急如焚。
尼斯失蹤後,他和趕來的陳鷗幾乎把遊樂場翻了個底朝天。停車場錄影顯示尼斯趁一對夫婦不注意時爬進了汽車後備箱。警局系統顯示那部車屬於一家全國連鎖租車行。租車行查了記錄,發現是一個外國遊客家庭租的車。航空售票系統顯示這一家第二天就要回國。
&ldo;一個好訊息:那家人被扣在了租車行,尼斯和他們一起抵達碼頭。一個壞訊息:尼斯到碼頭就自行離開了,不知下落。&rdo;陳鷗說。
夏爾咆哮道:&ldo;這小傢伙,找到他我非揍他一頓!他去碼頭幹什麼!&rdo;
陳鷗說:&ldo;尼斯這孩子比較與眾不同。&rdo;他不願意去思考尼斯是否自願離開他。
兩人開車到了碼頭,見到後悔不迭的庫納勒與希瑪。他們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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