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流氓陳大狗(第1/2 頁)
“當然有。
最近店裡的生意還算不錯。
先給你一萬五千字的其他書籍,這次不急。”
林掌櫃走到書架前,取下一本書樣,並拿出另一套稿紙。
“好的。”
李金羽接過書樣和稿紙,這次的書樣字數比《三字經》多出約十倍。
並非所有任務都像《三字經》那樣字數稀少。
一般的抄書人通常要花幾天抄完一本書,然後交差。
他雖有活字印刷,但雕刻的字並不齊全,計劃回去後把大武朝的所有字都雕刻出來。
接著,他會多拓印幾份《三字經》和這次的書,全部賣給書店。
簽完契約,李金羽離開了鎮元書肆。
但他沒有立即回鄉下,而是開始在小鎮上游蕩。
他買了很多稿紙,打算回去多拓印幾份稿件。
又去米店買了些精米,粗糙的黃米他實在難以下嚥。
就像前世機關食堂的飯一樣!
接著是肉店,他想買些豬肉回家,但找了半天都沒找到。
最後中午買了一塊羊肉,不是豬肉。
搜尋無果後,他無奈地買了一隻野雞,順便打聽了一下。
結果肉店老闆和周圍的人看他的眼神變得很奇怪。
結合記憶,他才明白,在這個時代,就連最低等的貧民也不吃豬肉。
因為豬肉的腥味太重,難以入口。
如果不是某些地方的災民餓得無法忍受,他們根本不會宰豬食用。
李金羽從中看到了新的商機。
不過,他暫時沒打算開設養豬場,先要把印刷作坊辦起來再說。
另外,他現在有點積蓄,打算先給妻子買件體面的衣服。
林子衿身上那件衣服已經補丁累累。
若非她容貌精緻,氣質超凡,恐怕與普通的農婦無異。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他還想給她添些胭脂水粉,適當製造些小驚喜。
離開鎮元書肆時,他身上還有四百五十文,但一出鎮,就只剩一百多元了。
李金羽不由得感慨,金錢真是易散之物。
那三百五十文,換來的只是一身的大小包裹。
然而,他臉上的笑容卻未曾消退半分。
這樣的賺錢速度,就算他此生不再努力,也足以讓他和林子衿過上富裕的生活。
正當他心情愉快之時,耳邊傳來了一陣刺耳的嘲諷。
“李金羽,你的日子過得挺滋潤啊。”
“那個米袋子裡裝的可是優質米?”
“手裡拎的應該是野雞吧,都已經開始享受葷腥了!”
“前幾天你和你婆娘聯手,害得我三哥等人重傷,這筆賬該怎麼算呢?”
剛走到村口,他就看見村裡的無賴陳大狗從一旁走來。
這傢伙是個徹頭徹尾的爛人,嗜賭如命,常常與李三等人混在一起,充當他們的爪牙。
李金羽看到陳大狗,眉頭不禁皺起,料想這傢伙又跑去賭場鬼混,現在輸得一乾二淨,打算隨便找個人賴賬。
平日裡,陳大狗在村裡的名聲極差,像過街老鼠一樣,又沒有正當的職業。
他時常挨家挨戶地撒潑,村民們見他煩,偶爾會施捨些米湯、饅頭給他。
陳大狗捕魚的技藝不錯,空閒時就會去河邊捕魚以維持生活。
碰巧,陳大狗此刻正缺錢,家裡的糧食也耗盡了。
李金羽剛從鎮上回來,買了這麼多東西,自然就成了陳大狗的目標。
“你想怎樣?”
李金羽的語氣冷淡,他對這個無賴毫無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