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世間哪有強買強賣(第1/3 頁)
從城外新建的村子回來,太陽已經劃過中天。只是雖然已經進入秋天,卻依然炎熱。
進了城門,走在回縣衙的大街上。兩邊百姓來來往往,熱鬧非常。見到王宵一行到來,紛紛讓出中間的道路。還有的人在街邊行禮,可能受了什麼恩惠。
王宵的心情不錯。新建鄉的事情雖然雜亂,終究是開始了。事情只要開始,只要進行下去,就是好的。時間長了,必然會有個好結果。
到了一個十字路口,突然從路邊人群裡竄出一個人影。到了王宵面前,撲通跪在地上。
王宵嚇了一跳。來這個世界幾個月,還是第一次碰到這種事。
定睛看面前跪著的人,是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一身青衫,面色白淨,神情甚是堅毅。
一邊的張均見王宵不說話,厲聲道:“你是什麼人?如何攔住知州的去路?”
那年輕人道:“小民寶豐城東方家村人氏。本姓方,名方孟晨,家中粗有些田產。去年金軍攻破了寶豐縣,我們一家人逃難,逃到了南邊山裡。今年聽聞金軍退去,便就回到鄉里。”
張均一揮手:“哪個有閒心聽你這些廢話!速速退了去!退得遲了,打你一百軍棍!”
王宵道:“不必嚇唬百姓。你攔我道路,是要告狀嗎?”
方孟晨急忙道:“不錯!小民正是要告狀!”
王宵道:“看你樣子,想來以前是讀過詩書的。要告狀,可寫張狀子,寄到衙門來。”
方孟晨道:“知州如此說,就是要推脫了。我早寫好了狀子,只是衙門不收。在寶豐縣城裡,我已經住了三日。日日在衙門前,不得其門而入!”
王宵見周圍的百姓圍了上來,對張均道:“收了他的狀子,人帶回衙門。”
張均應諾。下了馬,如狼似虎到了方孟晨的面前,接了他的狀子。而後一伸手,揪住他的衣領,如老鷹捉小雞一般提起來。到王宵面前,把手中狀子遞了上去。
王宵粗看了一眼,收了起來。命帶著方孟晨,一起回衙門。
周邊百姓看見,不由議論紛紛,說什麼的都有。見張均不再上馬,只是提著方孟晨跟在身邊,都有些害怕。這些日子剛剛建立起來的對王宵的好印象,一下子沒了。
王宵轉過頭,對張均道:“把這人交給士卒押了,怎麼能如此!”
張均唱諾,把方孟晨交給士卒。瞪了他一眼,翻身上馬。
回到了衙門,王宵命人把方孟晨帶上堂,自己回到後衙換了公服。
若是正常的年景,這種案件不是由知州審理的。有司理參軍,專門審理案子。如果小州,設的官員不多,司理參軍也會由其他官員兼任。司理參軍審過了,再由司法參軍檢法條,判官判了,結果才由知州和通判通籤。現在不同,王宵是知州,下面的僚屬一概沒有,只能自己來。
在中間坐下,張均帶了幾位親兵兩邊站了,算是衙役。
看著下面的方孟晨,王宵道:“適才看你的狀子,說是家中田產被強佔。到底怎麼回事?可以詳細說來。你放心,雖然現在諸事簡陋,為百姓主持公道,本官還可以做到。”
方孟晨道:“小的一家,在本村本有田產五百餘畝。皆是先祖省吃儉用,逐年從周圍買來的,地契俱在。前些日子我們一家從山中回到村裡,卻發覺有三百餘畝地被人強買了。知州官人,這世上怎麼可以有強買強賣的事情!還請官人主持公道!”
王宵道:“是什麼人買了?為什麼買了?有沒有給錢?”
方孟晨道:“我聽人說,是要在我們村旁邊建什麼新的村子,我家的地正在新村子裡面。他們買的時候因為找不到主人,便隨便寫個契約,算是買了。我找上去,本地官員只把契約給我,說地錢要分幾年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