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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真夠多愁善感的,看電影寫了這麼多歌。之前那首《想你的夜》,也是看電影后有感而發寫的對吧?”
“算是吧。”
“你真行!人生如戲啊你!”
“哈哈,你就別拿我打趣了,怎麼著,你喜歡這首歌?想拿去唱?”
“這首歌不是我的Style。但如果你未來發行專輯,我倒很想看到這首歌能出現在你的專輯裡。在專輯介紹中,你最好也寫這首歌是你看了電影有感而發寫的!”
林在山無語了,他聽出來了,李孝妮這是在挖苦他呢。李孝妮誤以為這歌是他給曾經的她寫的了。
這首《灰姑娘》,是鄭鈞的作品,是人家鄭鈞年輕時給心上人寫的,是有原型的。
既然有原型,林在山肯定不能說這是他給某人寫的,感情上也不對啊。
但仔細想想,李孝妮在原來那大叔心裡,確實是一個不那麼美麗又無比美麗的灰姑娘。
這歌要說他是給曾經的李琪琳寫的,也沒什麼問題。
索性,就滿足一下這個可愛的天后吧。
林在山痛快的講了:“好吧,我承認了,這歌是我給你寫的,這回你滿意了吧。”
“你不承認也不行啊!十年前被你騙了,十年後我可不會再被你騙了。”
聽李孝妮講這些,林在山心裡就像燒開水似的,咕嘟咕嘟的有股男女之情猛烈的在往上冒。
也不知道這是原來那大叔藏在心底的感情在湧動,還是現在的他被李孝妮吸引而出的一種熱烈的情感。
就像李孝妮講的,他現在想不承認都不行了,他真的喜歡上這個天后了。
“哥哥,咱們說定了啊,我這週末回去,咱們一起吃飯。我去你家找你。”
“這週末我要去錄《唱作人》複賽階段的比賽,週日可能就要住節目組安排的酒店了,整天都要排練,週一錄影。”
“那等你錄影完了咱們再見?我下週應該都在東海。”
“我錄影完後要搬家。”
“搬家?你搬去哪啊?”
“還在華馨公寓,但換了一套大點的房子,我要做一個專業點的音樂工作室。房子都簽好合同了,不出意外下週就搬了。”
“那正好啊!你搬完了,我去你家幫你賀喜啊!”
“這個……你好像不方便來。”
“為什麼啊?”
“等搬家以後我就不是一個人住了。那大公寓是我和兩個朋友合租的。”
“男性的朋友?”李孝妮很敏感的問著。
“女的。”
“我能問問是誰嗎?”
“能啊,這有什麼不能問的。其中一個是東方臺的製作人,就是因為她,我才有機會參加《唱作人》這節目的。這小姑娘是個挺可愛的女孩,一個人在東海打拼,也住華馨公寓,收入不多,和我還挺有緣分的,我就叫上她和我一起合租了。我新租那房子太大,一個人住不過來,就照顧照顧這小姑娘。”
“她多大歲數啊?你叫她小姑娘。”
“應該二十五六歲吧,她才從大學畢業沒幾年,是鴿子的師姐,也是東藝大傳媒系畢業的,剛參加工作沒多久,是個新人女製作。”
“她漂亮不漂亮啊?”
“你關心她這個幹嘛啊。”
“我這是在關心她嗎?我是在關心你好不好。你認識她才多久啊,你就和她合租房子,你未來可是要回歸歌壇的,和一個女製作人合租住同一個屋簷下,這樣真的好嗎?”
“現在不是過度期嘛,先湊合著吧。等未來條件好了,也真的需要考慮社會影響的時候,我再搬出去吧。”
“那另外那個人呢?是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