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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為兩種,一種我們可戲稱為“壞的”年輕人,他們執行的是類似推土機怪手的功能,以拆毀夷平為己任;一種我們相對可稱之為“好的”年輕人,他們貢獻出可堪取代、併成為往後發展基石的東西。年輕且活力勃勃的渥特絲當然是後一種,她沒有老一輩昔日榮光的沉沉包袱,直接且強悍的踩上這新潮頭的頂峰,毫不畏怯地宣告新時代正式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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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渥特絲放棄了固定的破案偵探,更遑論從柯南·道爾“福爾摩斯+華生醫生”以降的對比討巧設計方式,這當然讓她的小說犧牲了讓讀者有情感投射暨黏附的先天優勢,但她因此也換取到一次又一次重新凝視每一宗特殊罪案的自由。
當你對每一宗罪案做如此專注且各從其類的凝視時,謀殺便不太可能被簡單化約成僅僅是一種悠閒優雅的遊戲而已,而是在冷凝不可撼動的社會底層流竄不可收拾的強烈激情——渥特絲筆下完全不見那種維多利亞式的貴族氛圍,她的小說激烈、現代、強大雄厚、帶著“左岸”眼光,甚至,呃,有點殘忍,這說明了美國人為何瞠目結舌地用“最強有力的”“最歎為觀止的”這樣的重話來讚譽她。要知道,類似的評語,這整整半世紀以來一直是他們用來護衛自己本土的冷硬犯罪小說,並用來嘲諷英式古典推理的最有力武器。
一宗罪案看得夠久夠清楚,同樣的,你不會只大而化之只看到所謂的“兇手”“被害人”“嫌犯”等宛如一等星的概念身份而已,人的獨特性和不可化約的細膩肌理會一路浮現出來,就像雪花一般,儘管乍看同樣有著六角結晶的極其類似外表,但我們知道,那些仔細看過的人告訴我們,打從亙古以來從來就沒有任兩片是真的一模一樣的。
再看下去,你也會進一步看出這一宗罪案原不是懸空的、超越於我們人生基本經驗之外的,相反的,它往往和我們的當下現實有著隱藏、但強而有力且無可替換的聯結。如此的察覺,很自然會逼使我們回頭來檢查我們當下的社會,當下生活的城市,當下的規範和意識形態侷限,因為我們知道,惟有透過這樣有點煩有點累的思維過程,這麼一宗罪案才可能得到比較準確比較完整的解釋。
所以在渥特絲筆下,人是有現實色澤的,不單單只是個薄薄的剪影而已;大倫敦市也是有現實色澤的,由可觸控的實體和我們可感知的慾念、挫傷、想望和悲憫所交織而成。它再回不到古典推理傳統那樣的“一件兇案”“一個被害人”和“一個兇手”;而是“這件罪案”“這個被害人”和“這個兇手”。用英文基本文法來說,渥特絲用的不是泛稱的不定冠詞a,而是特指的、會讓人一頭栽進去的定冠詞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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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渥特絲的出現,也為作為推理王國另一端的人——推理迷帶來吉凶參半的資訊。好訊息是,做為一個推理讀者,最幸福的一件事莫過於,你找到一名好的作家,可以持續地把自己的閱讀放心投資下去;而更幸福的是,這個好的作家仍活著,而且還非常年輕,會二十年三十年寫下去,你一次認識,可保用個好幾十年。
壞訊息是,你的閱讀不再能像昔日那樣寫意沒有負擔了,你需要一點點準備和耐力,你所面對的不再是個圓滿、風平浪靜的世界了。
也許,你該做個抉擇吧!
(本文有刪節。唐諾,臺灣著名出版人,資深推理小說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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