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未來規劃(第2/2 頁)
內地好像在80年代電視劇才開始從政·治轉向經濟戰場,1995年以前只允許國有製作機構進入電視劇、電影製作領域。
1986年廣電部發布了《關於實行電視劇製作許可證制度的暫行規定》,要求從1986年6月1日以後,製作單位向中央電視臺和地方各級電視臺提供電視劇必須持有製作許可證,否則,中央電視臺和各級地方電視臺不得接收和播出。
這一規定同時也將民營公司排斥在製作市場之外,客觀上阻礙了電視劇製作市場的成長。
受制於外部環境和政策,民營資本在改革開放之初的時候是不被允許進入電視劇製作領域的。在關係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關鍵領域,幾乎都是清一色的國有資本。
國有資本集中在在這些資源壟斷性行業裡,聚集了大部分的精英人才和資源資本,如電視臺掌握了電視劇製作的專業人才、拍攝器材、播出平臺並且依靠國家財政撥款進行電視劇拍攝。
直到1995年廣電第16號令《影視製作經營機構管理暫行規定》規定,“個人、私營企業原則上不設立影視製作經營機構。”
“原則上不設立”給了民營資本以一定的空隙。
隨後,同樣是1995年的第17號令《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管理規定》,並沒有明確禁止民營公司參與電視劇製作的條款,暗示只要具備一定條件,民營公司可以申請《電視劇製作臨時許可證》。
這一政策的出臺,內地民營娛樂公司才迎來曙光,但你想拍攝電影電視劇還必須得尋找國營的娛樂公司掛靠。
所謂掛靠,便是你想拍攝電影或者電視劇,必須尋找一家國營影視工作作為聯合出品方,由他來走這個立項-龍標-電影公映許可證的程式,不過這個程式非常,預計要三個月到半年以上。
直到2001年中辦17號文《關於深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業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積極鼓勵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業內部融資,並明確提出電視劇製作可以吸收國內非公有資本和外資。
此檔案的出臺,標準著國家對民營資本的娛樂公司全面開放。
東方不亮西方亮,內地不行,那就去香江,現在去香江還能抓住港片巔峰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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