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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國家強大,德國人同樣可以忽視憲政民主之原則問題。俾斯麥上臺後,在沒有議會批准預算的情況下,居然波瀾不驚地統治了4年。議會對這種違憲行為,在1866年奧地利戰爭勝利後,竟然以230票對75票的絕對多數透過了豁免責任的法案。德國人對待強國問題的態度,俄國人巴枯寧在1873年出版的《國家制度和無政府狀態》一書中的描述,尖刻而又不失深刻。巴枯寧認為&ldo;德意志人想要的不是自由,而是強大的國家&rdo;。
二、史達林有個著名的論斷:&ldo;落後者是要捱打的。&rdo;歷史上可以找出許多弱肉強食的例證,史達林自己就曾把波羅的海三國擄進蘇聯的囊中,但是,歷史的經驗還一再顯示,發達強國因為政體的缺陷,統治者將國家推向戰爭的漩渦後,難以自拔,甚至最後難以自保,淪落為飽嘗戰爭之苦的捱打國家。
國家安全與否,並不僅僅是一個國家實力,尤其是軍事實力大小的問題。古往今來的歷史,概括不出這樣的教條:軍事實力強大者就安全,實力弱小者就危險。迷信這樣簡單的教條,並用這樣的教條指導國家戰略,極其危險。日本帝國之所以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ldo;捱打&rdo;,德意志第二帝國、納粹德國之所以在兩次世界大戰中&ldo;捱打&rdo;,並非因為它們&ldo;落後&rdo;。這些國家當時都是稱雄一方、最為發達的世界強國之一。相反,軍事、經濟實力遠遠不及納粹德國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士,反而比強大的德國實際上更安全。畢竟,某個時候國家安全與否,跟這個國家的地緣特徵、民眾情緒、外交戰略、政體等等,都不無關係,而非簡單的實力,尤其是軍事實力的大小問題。
就拿納粹德國來說,在入侵波蘭之前,沒有哪個大國秣馬厲兵要先發制人跟它血戰一場,換言之,在侵略波蘭之前,德國的國家安全並不缺乏保障。可是希特勒卻把德國拖進了一場世界大戰。二戰不僅讓數百萬德國人送了性命,而且第三帝國灰飛煙滅之際,也是德國滿目瘡痍之時。1945年3月3日,戈培爾的日記裡寫道:&ldo;戰爭,尤其是空襲迄今已經使帝國的大約六百萬幢住房完全毀壞。這對1939年擁有二千三百萬幢住房總數的帝國來講是個不小的損失。&rdo;
其實,並非所有的德國人都願意看到國家落得這般下場。早在1940年,德國人中間就流行著這樣一則笑話:
希特勒、戈林和戈培爾乘坐的飛機墜毀了。3個人全死了。誰得救了?
答案是:德國人民。
確實如此。平心而論,德國被炸得稀巴爛,還遭佔領、肢解,並不是希特勒冀望的結果,甚至閃擊波蘭引發世界大戰,也不是希特勒的初衷。可是希特勒開動了戰爭機器,就沒有收手的準備,1943年他對陸軍元帥隆美爾說,&ldo;勝利的希望非常渺茫&rdo;,但他並不因此準備結束無望的戰爭。以至於隆美爾感到自己面對的,&ldo;已經不再是一個正常人了&rdo;。在1943年7月底的一個黃昏,兩人討論結束戰爭的問題時,希特勒對他說:&ldo;假使普魯士民族打不贏這場戰爭,那就讓他們腐爛好了。因為優秀分子一定都死光了。一個偉大的民族,應該死得轟轟烈烈‐‐這是歷史的要求。&rdo;到了窮途末路之際,他完蛋了也要拉上整個德國墊背。1945年3月19日,希特勒下達了焦土命令,指示&ldo;必須破壞帝國領土上一切軍用的交通、通訊、工業和後勤補給設施以及其他重要設施&rdo;,以免其落到敵人手裡。如果全面實施這項焦土命令和其他一系列補充指示,意味著德國要進行一次自我摧毀。正因為這道命令的破壞性如此之大,以至於施佩爾在回憶錄裡稱之為&ldo;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