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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時婭靜阿姨教他的,聽說這樣能贏回小孩子在家裡的家庭地位。
崽子決定試一試。
既然要離家出走,那麼崽子就得要準備離家出走的行禮才可以。
崽子邁著自己那三寸長的腿,撲騰撲騰地在房間裡跑來跑去。
這個玩偶他最喜歡了。
這個糖果盒子他也要帶出去。
還有這個小火車,沒有這個小火車他不會快樂的!
這裡巴拉一點,那裡巴拉一點,崽子看著自己面前和自己身高差不多高的一堆東西,陷入了困惑。
這些東西……
怎麼帶出去呢?
想了想,崽子決定去偷一件爸爸的衣服用來打包。
既然已經決定做壞事,那就要貫徹到底!
爸爸的衣服很好找,也很大,偷偷溜進爸爸的衣帽間,崽子拿到了最方便到手的一件外套,開開心心的溜回了自己的房間。
小心翼翼地把外套鋪在了地上,非常努力的,崽子一件一件地把要帶走的東西疊在了衣服上。
他覺得,自己在做一件創舉!
當冉夏來找一整天都沒有見到的崽子的時候,看到的就是那個崽子把糖果玩具一股腦的用他親爹那價值八十萬的西裝外套打包起來的模樣。
畢竟短手短腳,那個崽子打包東西時還漏了幾個玩具出來,零食灑落一地。
而那個西裝外套,被崽子這麼折騰之後,已經皺巴巴的不像話,昂貴的面料上更是被散落的零食沾上了點點汙漬,看起來已經沒救了。
冉夏挺著個大肚子,覺得這個崽子是出息了。
四歲了,終於知道離家出走了。
畢竟冉夏覺得,如果是自己遇上了自己這樣的媽,一歲能走的時候就離家出走了。
果然這個孩子還是更像白赦一點。
愛憐地摸了摸崽子的狗頭,冉夏很是欣慰:「你是知道你要有個小弟弟小妹妹,所以把你喜歡的東西都整理出來給小弟弟小妹妹用麼?」
崽子搖了搖頭。
不,他是要離家出走。
冉夏視若未見,對於崽子的「手足情」感動極了,她伸手叫來了張嫂,對著張嫂鄭重宣佈道:「這是白搭留給他的弟弟妹妹的,你幫我把他收好,好好珍藏起來!誰都不能碰!」
崽子急了:「我我我……」
我不是要送給弟弟妹妹!
冉夏瞭然,彎下腰來,揉了揉崽子的狗頭:「是的,你也不能動!張嫂知道的!」
在崽子絕望的目光之下,張嫂忍著笑,把那一大袋的「包裹」給帶離了崽子的房間。
留下了崽子面如死灰的臉龐。
冉夏知道。
自己的快樂很簡單,比如說,現在,自己就很快樂。
崽子知道弟弟妹妹的意思的時候,是看到那一團皺巴巴的小東西的時候。
他聽到自己親媽斬釘截鐵地給這個剛出生的妹妹安上了一個「白費勁」的小名的時候,突然就對這一團小不點生出了幾分血脈相連的溫情。
當然,當張嫂把她珍藏了三個月的玩具和零食還給崽子的時候,崽子覺得更愛這個叫「白費勁」的小不點了。
不過,對於崽子來說,生活最艱難的不是多了一個只會哭和睡的小不點。
對於足足四歲半將近五歲的小崽子而言,他最大的挑戰是,在婚禮上給自己的媽媽當花童。
絕望地被自己的親媽打扮的花枝招展,崽子看向了自己手裡的手推車。
手推車和小崽子差不多高,小崽子舉起手的時候,堪堪能握住這個推車的握手。
推車用的材料是輕便的太空材料,倒也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