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三脈七輪(第2/3 頁)
教這些混混拳腳功夫,一來二去慢慢的就混成了二把手。
文有雍喜,武有餘寬,這個小小的幫派在這座小小的城裡頓時混的風生水起。
在這種自己就是最能打的幫派裡面,餘寬只能混日子,一時也不知道該幹什麼。
“騙子!哪有什麼豪傑,有的都是些吃喝嫖賭之輩。”
餘寬不止一個夜晚對著天上的月亮吐槽。
唯一能讓他看上眼的雍喜,還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柔弱之輩,感覺自己被騙了餘寬有些悶悶不樂,嚮往高來高去的高人是少年的天性。
同為少年郎的雍喜也經常和餘寬一起聊江湖,暢想著縱馬江湖,快意人生,那是何等的瀟灑和爽快,兩個半大小子充滿了對江湖的嚮往。
江湖所散發的致命誘惑不知席捲天下多少少年郎。
但他們又怎知道,他們一直都在江湖,像他們這種普通人,同樣是江湖的一份子,不曾遠離,江湖並沒有他們想象的那麼唯美。
枯燥的生活依舊繼續,有一天賭場來了個看起來既像和尚又像喇嘛的怪人,穿著一身破舊的衣裳靜坐在門口。
雍喜和餘寬只以為此人是來化緣的並沒有在意,給了些吃食就不再管他。
那怪人一連在門口靜坐了月餘,終於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午後走進了賭場,提出要跟他們對賭。
賭場裡的每一種賭法一樣來一局,每一局的賭注是上一局的一倍。
開門即是客,怪人拿出財物,他們豈有不接待的道理,誰知這怪人竟是個中高手。
一連五局全勝,這個時候雍喜他們的小賭場就有些吃不消了,如果老和尚再勝兩場的話,那將是個他們無法承受的損失。
幫派裡的一些人就想把這老和尚給打出去,卻被雍喜給阻止了,表示願賭服輸,今天這個贏了給打出去,明天那個贏了又給打出去,總有一天會遇到狠人,到時候不要說錢財了,恐怕性命都難保。
但隨著第六局輸掉後,那幫混混再也沉不住氣了,想要動粗,雍喜大怒,在餘寬力挺的情況下阻止了那幫混混的躁動。
後來餘寬才知道,倒也不是雍喜好欺負,只是雍喜深知這種在江湖上行走的人中有幾種能不招惹就不要招惹。
雍喜也並非不給兄弟們留後路,在與怪人的最後一局對賭中,他提出要修改下規則。
如果他輸了,請怪人給這裡的弟兄們留點生活的本錢,而他將給怪人當五年僕從,任勞任怨。
此話一出混混炸了鍋,紛紛表示大不了跟他拼了。
哪知那怪人搖搖頭,表示賭注不夠。
本來按照餘寬的性子,就要擼袖子揍那怪人,但又不想駁了雍喜的面子,腦子一熱,上前表示一個不夠那就兩個,如果輸了他和雍喜一起給怪人當奴僕。
最後的結果是顯而易見的,第二天那怪人就帶著餘寬和雍喜二人遠走他鄉,至於錢財倒是分文未取。
寒來暑往就是三年過去,這期間怪人也沒有苛刻對待兩人,只是帶著他們過著苦行的生活。
雍喜和餘寬倒也是信守諾言之輩,這三年無論怪人有沒有要求,他們都搶著為怪人做事,雍喜常說做人要言而有信,既然說做奴僕就要有奴僕的樣子。
討來的飯食,最好的提供給怪人,歇息的地方,給怪人最乾淨溫暖的位置。
苦行是枯燥的,餘寬每日空閒了就練武倒也還好,只是雍喜實在難熬,一來二去之下也就跟餘寬開始學習些把式。
經過三年的觀察他們也發現這怪人不愛言語,對吃住也無講究,就是有個習慣,但凡遇到賭場就會在門前靜坐些時日,然後登門對賭。
其間遇到的賭場幾乎最後都會惱羞成怒大動干戈,只不過大多被餘寬三拳兩腳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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