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0章 掌控大權(第1/2 頁)
“你懂什麼!女兒婚禮,一生就這一次,當然要穿得喜慶。老荊偏偏用全用黑色釦子,我沒把他店砸了,都是輕的。”
關於大後天參加女兒婚禮的穿著,鄭月秀全權做主。
所以,很快否了陳孟華的抗議。
待白凱啟動汽車,她又伸手在女兒腦袋上輕戳一下,“看看。這都多少天了,一直告訴你,快點買,快點買。大後天都要結婚了,屋裡幾個櫃子,還沒選好,你想急死我是吧!我說給你買,你又不讓。”
陳紅反駁,“就結婚那幾天,就算沒買,又怎麼樣,反正,又用不到,我後面都還在家裡住。”
事情是這樣的。
從白凱和陳紅訂了婚,兩家人,就開始緊鑼密鼓的給小兩口以後做規劃。
原本,是說直接住白家的。
可陳紅和白凱都覺得家裡房間太小,不夠折騰的,況且,小兩口新婚燕爾,也不想被家裡方方面面的打擾。
最關鍵的。
如今,秦向河一年也會帶大寶和妞妞來幾次。
每次來了,秦向河和白鹿一般是住在新房子那邊。
但大寶和妞妞,白爸爸和白媽媽就有點捨不得,基本上,全留棉紡廠宿舍的家裡。
這時候,房間就有點不夠用了。
再一個選擇,就是由陳家那邊提出的。
陳家本就住著獨棟小院,房間多的是,甚至可以將二樓整個騰出來給小兩口住。
然。
以這時風氣,白凱要是跟陳紅住到陳家去,白爸爸和白媽媽就等著被人戳脊梁骨吧。
至於白凱,也會被人說是入贅之類的風言風語。
故此,這個提議,陳紅就給否了!
兩家人一起商量許久,後,決定給小兩口在外單獨買一套房子。
秦向河得知後,便讓在南寧的白鹿代為轉述,稱白凱買新房的錢,錦湖來出,當是這幾年對白凱工作的肯定,所發的福利。
再之後。
想著婚期不急,就決定慢慢找合適的房子。
主要,是受大環境影響,加上燕京和高海等地的前例,近年來,南寧也在不斷建新商業居住區,陳紅和白凱便想找個地段好、環境好,且交通便利,房子又新的。
只,計劃沒變化快!
誰成想,陳紅會突然懷孕。
於是,便急匆在小北門方向,買了套稍大點的住宅。
一來,離秦向河和白鹿的新房子,比較近,以後能經常串門子。
二則是,這住宅離南湖后街的白雲生活廣場也不太遠。
陳紅以後上班,或是回孃家,也都相對較近。
當然。
這套老房子,也只是權宜之計。
現在陳紅懷孕了,考慮到她不願意在家悶著,還聲稱,生前兩個月,再閒著也不遲。
這才最終定的這套房子。
回陳家,又或去白鹿那,以及去上班,都較為方便。
此外。
這套房也就是結婚時用那麼幾天,所以,陳紅才沒著急挑選剩下的傢俱。
她和白凱早商量好了。
因向鹿之家宣佈的“百城百店”計劃,以及,還要在香港建一家最大旗艦店,那白凱今年應該很少有時間在南寧待著。
陳紅也就更不想一個人住在新房裡。
估計,就算願意,白家和陳家也會堅決反對的。
要知道,她可是有孕在身!
白爸爸和白媽媽在天貿棉紡廠上班,平日比較繁忙。
陳家,鄭月秀則是一直在家。
再加上,和陳紅本就是母女。
故此,至少在孩子生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