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買山頭(3)(第2/2 頁)
想到這輩子不可能再遇到買山的機會,於是臨時改變主意,連剛才講了半天價的那座山頭也惦記上了。
她剛才既然專門指出那座山頭,自然是那幾座山頭裡面最好的了。
“村長叔,大家都知道那荒山白送都沒人敢要,要不這樣,剛才那座山頭,就按你說的,十七兩銀子我買了,你再給我搭那座荒山。你覺得咋樣?”
單買那座山,十七兩銀子是剛才就說好的價格,再搭一座一文不值還買了就虧本的荒山,倒也說得過去。
可是村民總覺得哪裡不對。
這不是十七兩銀子買兩座山頭了嗎?
這也太便宜了!
宋有志也是這麼想的。
“大壯家的,你當這是賣菜呢,你買幾斤土豆子,我還得搭你幾根蔥吶?就沒有這樣算賬的!”
蕭杏花也沒真想一點銀子不花,畢竟到時候這山賺錢賺瘋了,村民們眼紅嫉妒不說,再以她當初沒花錢為由給收回去,怕也是宋有志等人能幹出來的事。
“村長叔,你覺得這兩座山,多少銀子合適?”
宋有志心下一喜,當即與幾個村老商量了半天。
然後做出一個決定。
“就二十兩銀子吧,這樣我去縣衙給你過戶時也好說道。”
蕭杏花便點頭道:“那行,麻煩村長叔按十兩銀子一座山頭給我往上交錢過戶。”
她這麼做,是有考量的。
若真說自己是花了三兩銀子買下來的,到時候跟縣衙那邊也不好交代,若說十兩銀子買的,過戶時阻礙肯定就少一些。
可宋有志哪管這些,就算把荒山寫成十七兩買的好山寫成三兩買的,也是無所謂。
總價是二十兩就行了。
宋有志害怕蕭杏花過幾天回過味來會後悔,他便急著催促道:“這賣山賣地的事,是在縣衙申請過的,我和村老們還要儘快把結果報上去。這樣吧,明天一早,今天買了地買了山頭的,就跟我們一起去縣衙拿過戶文書。”
蕭杏花其實比誰都急,就怕這事中間會出岔子。
不過她面上卻是一副不慌不忙的樣子。
“那我今天就去孃家和親戚家借錢,明天一早才能給叔個準話,我也擔心借不到錢湊不夠二十兩呢。”
“那你趕緊著。”宋有志都快穩不住了。
蕭杏花本來就有些家底,加上現在鋪子裡一天一兩銀子的毛利賺著,她還真能勉強拿出二十兩來。
第二天,在宋有志的帶領下,買了地的三四十名村民,就浩浩蕩蕩去了縣衙拿過戶文書。
蕭杏花順利地拿到文書和地契時,激動地差點跳起來。
她沒隨宋有志和村民回村子。
她還要把宋有志要吞賣地款的事情透露出去呢。
說來也巧,居然讓她碰到李彪了。
想到前段時間他媳婦張慧回來的事,也不知道這李彪知道不知道呢。
經過前面幾次接觸,蕭杏花知道李彪這人還是很正義的。
尤其是上次從縣衙回去後,她也有點回過味來了,李彪和譚縣令,應該是有意放過蕭鵬飛的。
或者,至少是故意拖著朱小寶的案子不查的。
村長宋有志這事,她倒是可以暗示給李彪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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