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申請死刑核准(第1/3 頁)
“成立的”
羅大翔點點頭說道:“學過刑法的都知道,有一個叫條件因果關係的原則。”
“在某些複雜的情況下,可以採用“沒有前者就沒有後者”的條件說來判斷因果關係。
那麼我們就可以反過來推,三人脅迫王樂樂進行入室搶劫這種更高一級的犯罪情況都成立,那麼可以推測更小一級的威脅王樂樂進行自傷也是成立的。”
說完,羅大翔看向了林默,這個律師水平很高啊。
為什麼之前打的兩場官司那麼爛呢?
聽羅大翔這麼說,網友們更加的興奮了!
“原來是這樣,那是不是可以數罪併罰,判處田英光三人死刑了。”
羅大翔認真的解釋道:“這個要看法官如何判了,我想說的是這裡是高階法院,如果真是搶劫罪,最高法院可以授權其核準死刑的權利。”
“這樣啊!那豈不是!”
網友們已經迫不及待要看這三個小畜生的最終結果了。
法庭上。
黃軒已經徹底麻了。
好好好,你佈局搞出入室搶劫就算了,又反過來證明故意傷害罪成立是吧。
嫌我方三個黃毛死的不夠快是吧。
法庭上。
旁聽的所有人都震驚了。
沒想到有這樣的驚天大逆轉,紛紛的討論。
咚!
王正華冷靜的敲響了法槌:“肅靜!”
“控告方律師,你還有什麼想說的嗎?”王正華看向林默。
林默點點頭:
“審判長,此事件極其惡劣,田英光三人已經涉及入室搶劫,故意傷害罪,侮辱誹謗罪,已經引起了社會公憤,我想請審判長以及各位審判員認真考慮我的訴求。”
“我的陳訴完畢。”
咚!
王正華敲響法槌看向了黃軒:“被告方律師,你還有什麼想要說的嗎?”
黃軒此刻已經徹底破防了,站起來指著林默就怒道:
“審判長,這明顯是對方律師布的局,這還有天理嗎!”
咚!
王正華有些生氣的說道:“被告方律師,請你拿出事實依據來證明這是原告分律師布的局。”
黃軒看了身旁三個已經懵逼的黃毛綠毛藍毛:“你們快說出實情,是不是王樂樂引誘你們去他家的?”
田英光沒有那麼囂張了,似乎已經意識到了什麼,之前那股囂張的氣焰消失了,老老實實的說道:
“是的,當時王樂樂說身上沒錢,讓我們去他家裡去保護費。”
林默舉手:“我申請詢問我方當事人一個問題。”
“申請透過。”
林默看向王樂樂:“樂樂,當時你是否說了這句話?”
王樂樂搖了搖頭:“我當時說的是我身上沒錢,我家裡有錢,他們就脅迫我去了家裡,搶了我的錢。”
“審判長,我問完了。”
黃軒聽完繃不住了,直接怒噴。
“放屁!林默,絕對是你指示的!你個無良律師,只會下三濫的手段!”
咚!
王正華敲響法槌:“被告方律師,這裡是法庭!再有一次,我會請你離席!”
“現在,出事你的證據依據,證明你方是被引誘進行搶劫的。”
“我!”黃軒徹底熄火。
這證明個蛋蛋!
他知道,這三個屁還已經完蛋了,絕對是重罪,他已經輸了!
輸麻了!
“我還能說什麼?”黃軒癱在了椅子上,眼神無光。
王正華瞪了一眼黃軒,頭站了起來,掃視了一眼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