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鬼才思路,把對方律師送進去!(第1/3 頁)
面對網友們的提問。
羅大翔點點頭,眼神裡也滿是驚喜:“這一次林律師又給咱們上演了一出大戲哦,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只要林默接下來的法律解釋沒問題的畫,是很有可能成立的!
但,想要讓組織邪教罪和組織詐騙罪成立的話,得需要非常細節的論述,這非常考慮法律功底,現在就是林默律師展現他法律功底的時刻了。!”
經過羅大翔這麼一說,大家都期待住了!
“那現在看來就是要正面硬拼了!”
也有法學生說道:“林律師是真的厲害,活生生的將自己從婚姻法的不利當中拉扯了出來,將對方帶進了自己的領域當中,我相信這個寧紅絕對想到不到,林律師會控告她,而且還是組織邪教罪這種小眾罪名!”
“是啊!狠狠的期待住了!”
同時。
中央最高法院,三人團。
於冰指著螢幕,笑道:“看看,這小子收集證據的能力,和思路的奇特性,兩位見過幾個?”
胖老頭也是搖搖頭笑道:“真特娘是個天才,我想一萬年都想不到,婚姻,詐騙,邪教這三個罪名能夠出現在一場官司內。”
絡腮鬍法官點點頭:“思路確實奇特,但最重要的是接下來的補充解釋了,繼續看吧。”
法庭上。
審判長張靜紅看向了林默,這時候她的眼神已經沒有那麼嚴厲了,她說道:“原告方律師,你對你提出的證據還有什麼需要補充解釋的嗎?”
林默點點頭:“有的。”
當然要解釋,不補充解釋,細緻的論證兩個罪名成立的可行性的話,就完全憑審判長和合議庭來評判了。
林默可不會放過這個機會。
只見林默拿起檔案,這一刻所有人的眼神都集中在了林默的身上,罪名固然震驚,但能不能成立就看接下來林默的解釋了。
林默說道:“首先,我將對組織邪教罪進行補充解釋。”
“首先,我來說明一下法律對邪教的定義:邪教是指利用宗教、氣功或冒用其他名義建立的非法組織。這些組織透過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散佈迷信等手段誘騙、矇騙他人,控制,發展成員,危機社會。”
“那麼我為什麼說寧紅律師組織邪教罪名呢?”
“她剛剛說影片只是單純的線下講座,但其實並不是這樣的,據我的調查,參加線下講座的人都加入了她組建的群聊,群聊中還發放了相關的身份卡片,每一個成員都是經過了她的同意。”
說著,林默拿出了那一張象徵著超級VIp的紅色卡片。
“這是他們組織的身份卡片,分為白色,綠色...紅色等等,所以我們可以從法律的角度認為,這是一個有組織分工明確的組織。”
“這是入會的過程錄音,至於聲音屬不屬於寧紅律師,可以進行技術鑑定。”
接著林默又提交了夏靈單獨會見寧紅的錄音,錄影內容是“驗資什麼的。”
林默繼續說道:“有入會的過程,有核心人物,有線下活動,完全可以認定這是寧紅律師組建的一個團體組織。”
“第一步已經成立,這就是一個組織團體。”
頓了頓,林默繼續說道:“那麼為什麼說這組織是邪教呢?”
“很簡單,我們逐條分析,第一條,神化,鼓吹首要分子。”
林默接過播放影片的權利,將影片中,全場人呼喚寧紅,為寧紅瘋狂的模樣全部播放了出來。
“我們可以看到,全場的人都在呼喚寧紅律師為‘救世主’‘自由鬥士’,還高喊出了‘只有寧紅律師才能夠拯救我們’這種話語,其他一系列我就不提了,同理。
這裡完全就是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