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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再出來偷偷殺人的吧。
還有發言這麼囂張的狼人?
「這遊戲,不是投我出局,你們就能站對隊的。」
「我能說的都說了,如果你們連這麼簡單的邏輯都理不出來,那也不配贏。」
遺言發表完畢,他把耳麥摘掉,隨手揉了揉頭髮,然後滿不在乎地離場。
等等,這個聲音——
懶洋洋的,漫不經心的,彷彿對什麼都提不起興致,卻又很吸引人。
喬霧一口酸奶含在嘴裡,冰冰涼涼的,半天都沒嚥下去。
她把手機往眼前挪了挪,盯著亮光螢幕裡,男人那張過分精緻的臉,腦海中努力回想著。
不知道過了多久,終於,記憶裡那雙迷霧般的黑色眼睛,逐漸與手機螢幕裡的這個人,劃上等號。
是他。
那個在香港搶走了她三支口紅的斯文敗類。
她震驚到差點被酸奶嗆著。
手指下意識按下暫停鍵,於是畫面停留在他漆黑乾淨的眉眼。
這個人,不動不笑的時候,明明看起來還挺正經的,怎麼那天……
真是表裡不一。
雖然心裡唾棄得要命,但是為了在三天內速成狼人殺,喬霧還是很沒出息地點開了下一局遊戲。
第一天警長競選的時候,三個人對跳預言家,並且都不退水,各執一詞。
螢幕裡那個看起來總是意慵心懶的男人,神色散漫地抬起手,指了指對面的號碼牌:「先出3再出12,遊戲就結束了。」
咦。
他左手的無名指上,是不是戴著一枚戒指?
好奇心促使她把剛剛的片段倒回去,又仔細確認了一遍。
真的是枚閃閃發亮的戒指,而且還套在極其曖昧的無名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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