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一個知己(第1/3 頁)
被子跟狗窩似的團在一塊兒,就是裡面沒個人影。不用說,肯定又貓在哪個棋牌室裡。
她是真佩服啊。從小到大,江任傑沒什麼別的本事,不管搬去哪個地方,他總能第一時間鎖定當地棋牌室的位置,這算不算一個特異功能呢?
“算了,大不了餵狗,”江落蘇隨口抱怨了一句。
這時,一旁的太白衝著她吠了兩聲,好像在說:“你最好說到做到。”
江落蘇拎著牛骨頭走到太白的狗盆前,挑了塊肉最多的放了進去,又倒了點湯,正好拌太白早上吃剩的飯。太白一屁股撞在她的小腿上,似乎是嫌棄她擋了道,腦袋瞬間扣進了飯盆裡。
時間還早,正好搬進來後房子還沒收拾利索,江落蘇扯開一直戴在腕上的髮帶,把披肩短髮紮成個啾,準備勞動了。
收拾起來才知道,這房子還挺大。胡巖說他對比了五家才選中了這兒,雖然是農村老樓房,但有綠值,夠安靜,還有那麼大個院子,能曬被子能種菜,廚房衛生間也都配齊了,最重要的是房租只要800塊,估計再也沒有比這兒更適合江落蘇開的條件了。
忙活了三個小時,江落蘇腰都快斷了,剛坐下來,就聽見外面開門的聲音。
回來的可真是時候。
江任傑五十多歲的人了,穿著件胸前帶五角星亮鑽的黑體恤,外面套一件淺藍的牛仔短袖,墨鏡遮住了他精瘦的半邊臉。
他贏錢了。
江落蘇只看他一眼就能確定。他贏錢的時候頭頂的頭髮會神奇地一根根地豎起來,像只傲嬌地開了屏的孔雀。雖然他的頭髮大部分時候都是趴著的,可正是因為這樣,對江任傑來說這一刻才顯得那麼珍貴。
進屋的好像不止江任傑一個,跟在他後頭還有個老頭兒,背駝著,但看得出來個子很高。嘴邊一圈鬍子拉碴,鼻毛都炸出來好幾根,兩個臉頰紅撲撲的,像是喝了酒。
江任傑看一眼江落蘇,討好賣乖的德行:“喲,寶貝女兒下班啦?來來來,老爸給你介紹個大伯,老李,你快過來,”江任傑朝那個叫老李的邋遢老頭招了招手,他揚揚下巴,依舊走得不緊不慢。
“這是你李伯伯,他可是我在東陽結交的第一個知己,我們兩個今天一見如故,小酌了幾杯,”江任傑總算摘掉了墨鏡,朝江落蘇使了好幾個眼色,似乎是在求她給點面子。
呵,知己。
他江任傑要是走街上倒了一面牆,壓倒的十個人九個就能被他稱做知己,只要跟他說過兩句話,打過一局牌,或者吹過一次牛逼,那都是他的知己,更別提這種連酒都喝過一頓的了。
由於江任傑日常知己太過多了,江落蘇有些麻木,態度也不怎麼殷勤:“哦,所以呢?”她問。
她就是不明白,江任傑說的那些跟他把這人領回來有什麼關係?現在正值吃晚飯的時間,難道要留他下來吃飯?
反正她是不會下廚的。
“老江啊,你家這丫頭怎麼勁兒勁兒的?”李安華還沒喝迷糊呢,怎麼可能看不出來自己不是個受歡迎的客人,不過他皮厚,再說了,他有所圖啊。
“你爸喝酒的時候跟我吹噓,說他生了個又漂亮又孝順的女兒,就他那歪瓜裂棗的德行,我不信,他非得領著我來瞧瞧,我這就來了唄。”
這是句唬人的話,江任傑傻頭傻腦真信了,他的女兒估計也聰明不到哪兒去。反正他不說就沒人知道,他是衝著江任傑從老家背過來的糯米吊燒來的。
“哦,您進來坐吧,”這理由真夠無聊的,江落蘇心想,果然和江任傑能成為知己的人,腦回路必定都不太正常。
江落蘇隨口問了一句:“你們吃飯了嗎?”
李安華點了根菸,翹著二郎腿看她:“午飯在我那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