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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始猶奉湯藥,漸見其疾不支,頗悔之,鹹咎士人之妄。士人亦自以為冒昧也。將謀遷之於他室,道人曰:“念某客死他鄉,乞以此齋為葬地,飲食而祝我,則公等始終之德也。”眾怒曰:“我輩誤識爾,耗費不少。此吾輩清修之所,顧以為爾宅兆耶”
忽一童子造門請曰:“吾師在此否”眾問為誰,童以道人對。眾喜,告以病。且給之曰:“爾師日望爾來護病歸去,今始來耶?”童聞之,趨面入見,道人已不能言,但以目視童,淚隱隱承睫。童大慟躃踴,嘔血數聲而絕。道人見之,長吁一聲,亦死榻上。諸人慌亂,不知所為。懼為人所覺,亟具薄材,謀以夜半瘞之糞壤之下。解槐腰間劍,劍光豔發;視葫蘆中,皆黃金。眾大喜,漢瓜分之。
道人忽大笑而起,謂童子曰:“可去矣!”童子亦起,因擲其劍化為龍,擲葫蘆化為鶴,各乘其一,飛騰空中,冉冉而去。諸人相顧駭愕,悟仙人之遊戲矣。
其臥室有香,經月不散。壁間有五言古詩一首、七絕二首,寶墨淋漓,向莫之見也。抄而讀之,隨抄隨滅。五古云:
“瓊樹三千丈,種在流霞闕。
朝浥瑤臺露,暮掛餱山月。
風霜飽更榮,花葉無衰歇。
梁洪花下傾,醉倒胭脂雪。”
七絕雲:
“空山明月照莓苔,劍匣匏尊久不開。黃鶴未知塵世險,等閒載我出蓬萊。”
“海雲千片散幽襟,昌老無心卻有心。仙侶相逢好歸去,碧桃花下撫瑤琴。”
雷葬婦
新建有婦人顧氏。其夫洪某,車慵也,事母甚孝。母老且盲。洪每慵得錢,則市酒肉歸,使婦為母作食。婦素不職而好饞。夫不在,輒凌君。夫所市食,輒先自啖過半,以少許食姑。姑慮兒怒將虐婦,秘不以告,嘆息而已。洪卒不知。
後婦產一男,數月矣,饞愈甚。洪市切面歸,令婦熟以進母,而洪仍御車他所。面既熟,婦食畢。姑索禽,婦無以應,欺其盲不辨物,乃烹蚯蚓而進之。姑食,大嘔吐。忽烈風暴雨,雷震一聲,失婦所在。
雨既霽,洪御而歸。過石山,見一裸體婦人——乃其妻也,——腰以下葬於石中,周身皆石,宛如熔鑄,力拔不得出。問其故,喑啞不能盲。亦不死,雙目炯炯,環轉視人,蠢然一物矣。石旁雷書二十四字深入石中,類攜刻,其文雲:
“埋半身以存孤,豁雙乳以哺子。日一食以延生。終三年而擊死。”
洪日抱兒就乳,井挈飲食而飼之,日止一餐,遵雷教也。
觀者如堵。環視不得近,近則有物拽之僕,亦可異也。
三年,雷復擊婦死,暴屍於外。遍體焦爛,蚯蚓嘬之。而石縫仍合如故。
非非子曰:不孝之罪,上通於天。雷神殛之,易易耳。第婦當誅而洪宜有後,洪貧不能再娶也。洪貧不能更召乳媼也,則子必死而洪無兒,足誅其婦並殺其子,殺其子竟絕其嗣矣。非所以報孝子也。於此見天之妙用,於此見雷之苦心。
望都宰
痘神何神也姑勿深考。或曰:居峨眉山,姐妹三人,身著麻衣,蓋女仙之流,主人間痘疹之疾,人呼為麻娘娘雲。神甚靈顯,而嚴於小節。病痘之家為位奉之,言語稍不檢,衣物稍不潔,及誠敬少懈者,病者輒作神言語呵譴之,雖私隱無不昭揭。其甚者,痘或不治,為得罪於神也。靈界之跡不可勝紀,然亦非妄禍人者。
吾鄉陳君洪書,兒時以痘死,置於東廂。其母撫而哭之,坐於戶限,倦面假寐。見三麻衣婦人入室,視兒驚曰:“向幾誤!此望都宰也,可放還。”言畢,出戶去。母驚覺,兒已蘇矣。後果任望都縣令。罷官歸,今猶在。
由是觀之,痘殤者非盡神之為政也,其亦數之前定者與。
上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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