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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察開啟了錄音筆,聽著裡面錄製的話,然後默默看著寧舒,「你確實挺苦逼的,那些人也挺無恥的。」
寧舒到了法院,找了旁聽席坐下。
李兵媽早就到了法庭,看到寧舒連忙坐到寧舒的身邊,「兒媳婦,待會你就說,你是自願的,你們是物件,知道不?」
寧舒:不知道……
李兵媽媽見寧舒不說話,以後寧舒同意,心滿意足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庭審開始了,李兵被帶了出來,他的手上帶著手銬,頭髮剃光,身上穿著囚衣。
剃光了頭的李兵更醜了。
法官宣讀了李兵的罪狀,李兵神色激動地否定,「我沒有強姦,我跟王英就是物件,我們在處物件。」
李兵很怕坐牢,而且他早上見到自己的老母,老母親很肯定跟他說,王英答應私了。
所以他現在要做的就是否認,否認強姦犯罪行為。
「被害人請出列。」法官叫了寧舒,寧舒連忙站起來,所有人都盯著寧舒。
寧舒昂首挺胸地站了起來,對這些人怪異的眼神視而不見。
「你跟犯罪嫌疑人是情侶關係嗎?」法官朝寧舒問道。
李兵和李兵媽媽都期待地看著寧舒,只要寧舒說一句話,這次的事情就能圓滿解決了。
寧舒輕輕勾了勾嘴角,低著頭搖頭,「我們不是情侶,我們沒有在處物件,是他強姦我,超市的監控錄影和錄音筆都能證明。」
這時一個人將錄音筆給了法官,法官開啟錄音筆,裡面立刻傳出了李兵媽彪悍罵人的聲音,聲音尖銳。
在場不少人都捂著嘴巴笑了起來,把李兵媽臊得老臉都紅了,忍不住朝寧舒罵道:「你這個賤蹄子,你還錄音了。」
第1520章 被施暴的女人10
李兵媽威脅寧舒的話都一一錄製下來了。
寧舒說道:「明明我才是受害者,犯罪的人還這麼囂張?」
法官語塞,再三詢問寧舒是否要告,寧舒都堅決地說要告。
最後法官宣讀審判結果,李兵的臉色煞白,兇狠地看著寧舒,寧舒巋然不動。
「根據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李兵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王英,現在判決如下,判李兵五年有期徒刑。」
寧舒表情冷漠,說道:「我不服這判決。」
李兵也急吼吼地說道:「我也不服。」
法官先問李兵,「你有什麼不服的,證據確鑿。」
「我冤枉啊。」李兵覺得打了一炮,居然要關五年,太特麼冤枉。
法官看向寧舒,「你有什麼要說。」
「為什麼只有五年,我頂著所有的壓力,只怕這個法院審判這樣案子沒有多少吧。」
「因為女人受了傷害會躲起來,更多的女人是躲起來哭,男人的犯罪成本這麼小,難道法官大人就不應該加重審判麼,殺雞儆猴。」
「我幾乎是把自己這一輩子都押進去了,卻只是換來五年。」
「而犯罪嫌疑人李兵認錯態度不好,一直都在負隅頑抗,甚至威脅我。」
「等到李兵出獄,就會找我報仇,說不定我下次就不能開口說話,而是一具被強姦的屍體。」
「法官大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因為我是女人,是一個被強姦的女人,法律就不庇護我?」
「我代表的不是我一個人,而是那些受到了傷害無法重新開始女人,我們就應該承受這樣的傷害嗎?」
「是不是,以後我們都要乖乖的任由男人欺辱,然後默默忍受別人的嘲笑?」
「我們也是這個國家的公民,我們女人也是人,我只是想享有基本的人權,請法官大人和各位陪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