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審判(第1/2 頁)
蕭強東找到了誰,搖身一變?
他找到入獄前那個女人,叫馬樂。
蕭野不知道他們現在在幹什麼,他躲在了暗處。
2017年,年底,深夜。
蕭野將這麼久以來,零碎得到的資訊,規整好。
然後,他翻開他所有的行囊。
一幅畫。
沿著河道的酒吧一條街,近實遠虛,有種鏡頭感。
儘管是素描,也能感覺到層次光彩。
酒吧名字:買醉。
一張試卷。
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蘇城卷)。
上面,黑色簽字筆勾勒一張稜角分明的輪廓。
一套作品集。
裡面有幅畫:《曠野之夏》。
裡面最後一句話:我相信,人生是曠野。
一條裙子。
豎條紋連衣裙。
襯衫領,半袖,V字收腰,傘狀裙襬。
一張塑封的大頭貼。
他右臂搭在她頭頂上,模樣拽拽的。
她雙手拿著冰糖葫蘆放在胸前,笑得很乖……
那晚,蕭野睡得很好。
因為,一切,要結束了。
第二天,蕭野把規整好的資訊寄到警方,舉報蕭強東參與的詐騙組織。
蕭野隱匿在附近。
警方出動。
蕭強東跟幾個人拎著錢,要逃。
蕭野像一條蛇,纏緊蕭強東。
那幾個人自然不會管不要命的蕭野,扔下蕭強東。
蕭強東沒逃得了,被警方抓獲。
蕭野身份不明,也被帶進警察局,接受調查後,蕭野被證實是舉報人,與犯罪組織無關。
手銬解開。
但蕭野沒動。
沒解決蕭強東這個隱患之前,蕭野連承擔曾經過錯都沒辦法。
現在,蕭強東不僅參與詐騙組織,更涉及其他案件,他要把牢底坐穿了。
蕭野終於能拿下那把,懸在頭上,不知什麼時候會掉下來的刀了。
他仰起頭,平靜又釋然:“我要自首。”
警察很意外:“什麼?”
蕭野正要交代,鼻頭一癢,鮮血滴落。
他耳鳴,眼前黑一瞬亮一瞬,他不清晰地甩了甩腦袋,接著,身體不可控地傾倒。
蕭野失去意識。
蕭野阻止蕭強東逃跑,與他糾纏在地上搏鬥時,被蕭強東順手摸著石塊砸了腦袋。
是顱內傷。
醫生建議手術,不然血塊擠壓腦神經,必死無疑。
手術成功率50%。
手術不成功的話,可能癱瘓,可能植物人,甚至可能下不了手術檯。
2018年,秋末。
蕭野在玉和市,接受審判。
蕭野當年誣告陷害蕭強東的行為觸犯刑法,浪費國家資源,挑戰法律公平公正。
不管什麼理由,都不是犯罪的藉口。
但法外是人情。
蕭野當年未滿18歲,且長期遭受暴力和虐待,並主動自首,還協助警方搗破邊境詐騙組織……
最終,蕭野被判三年,緩刑一年。
(判三緩一:法院判處三年有期徒刑,暫不執行刑法,在一年的緩刑考驗期內,沒有違法犯罪行為的,遵守緩刑考驗期規定的,一年後不再執行刑法。)
那時,蕭野頭疼的頻率越來越高,有時,甚至會突然昏厥。
吳清雅現在是一名警察,她記得蕭野,還知道蕭野的現狀。
她到醫院勸蕭野做手術:“蕭野,是死是活至少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