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名利(第1/2 頁)
許之夏看著眼前的一幕,眼眶一澀:“爸爸!”
她跑過去,拽蕭野的手臂:“你起來,別這樣。”
蕭野穩著不動,抬頭:“跪天跪地跪父母,應該的。”
許正卿:“……”
許之夏:“……”
許之夏再度被趕出書房。
蕭野還跪著。
許正卿正襟危坐:“你不要覺得你跪下,對夏夏的傷害就可以一筆勾銷!”
蕭野如一隻順毛的獅子:“…我知道。”
蕭野這一跪,許正卿思緒稍稍被打亂,現在捋了捋:“我問你,你為什麼回頭找夏夏?”
五年前,蕭野把兩人的關係做絕時,就沒想過回頭。
因為他要踏上的,是一條不死不休的路。
他沒想過能活。
更不敢先死。
蕭強東找到馬樂,參與重大犯罪,是無法預知的。
原以為不死不休的路,在第四年,蕭強東被逮捕時,到了盡頭。
但蕭野已經無法往回走。
他沒給自己留退路。
那時,他能做的,不過是承擔年少時犯下的錯。
然後,等待生命的終結。
是朋友。
更是許之夏。
讓他活下來。
他才活下來。
蕭野這個人,外強中乾。
他人生中的每一次勇氣、爭取,都要死過一次,才敢。
這次,也是如此……
蕭野抬起眼皮,看著許正卿,回答他:“死過了。”
許正卿稍愣:“什麼意思?”
蕭野語氣很淡地闡述:“腦袋裡有個血塊,手術成功率百分之五十,手術時想著活過來的話,一定要找夏夏。”
許正卿頓了片刻:“既然夏夏對你這麼重要,當初為什麼要離開夏夏?”
說到這裡,許正卿語氣加重:“當年你的每句話,我都還記得!你怎麼解釋?!”
蕭強東的事還不能說,但有件事,可以說。
蕭野拿出解除社群矯正的證明,遞給許正卿。
許正卿看著:“這是……?”
蕭野把年少時的錯誤,一五一十說出來。
許正卿聽著,很震驚。
蕭野:“當年方晴阿姨說‘人一旦做錯事,就如同腦袋上懸著一把刀,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落下來,餘生不會安寧’,當年我不懂。現在,我把這把刀拿下來,才能清清白白地陪伴夏夏。”
許正卿還沒回神,蕭野又拿出銀行卡。
蕭野:“叔叔,當年的兩百萬我一分沒動。這裡面有三百多萬,如果你覺得不夠,我可以慢慢償還。”
許正卿看著蕭野,啞然半天:“這不是錢的事!”
許正卿依舊不忿:“不管你當年是自卑,還是自以為對夏夏好,想分手是可以好好說的!你知道你說那些話,對夏夏傷害有多大嗎?”
“夏夏太傻。”蕭野沉聲道,“不那樣,她不會走。”
許正卿閉上眼睛,嘆一口氣。
是啊。
依照夏夏的脾性,不那樣的話,兩人是分不開的。
但許正卿仍舊不認同蕭野。
他睜開眼睛,教訓道:“你這個事當時是可以好好溝通的!你當年年紀小,犯了錯,知錯要改,要自首,還是要坐牢,我也不是不講道理的人!你單方面推開夏夏,還做得那麼狠,對她公平嗎?她難道沒有知情權,沒有選擇權嗎?你知不知道對比這件事,推開夏夏,對她的傷害可能更大?”
蕭野不說話了。
如果只是這把刀壓著他,他會選擇和許之夏一同面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