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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從那天開始,才有了現在的吳若琳。在公眾面前,有著凜然不動的無聲的威嚴;在閃光燈背後,她只是個嘴巴里葷段子不斷的刻薄小女人,會穿著19塊一件的地攤T恤在地鐵裡從這頭到那頭坐十幾個來回;會肆無忌憚地諷刺挖苦或者當她的寶馬車被警察攔下來時吐著舌頭裝著可愛耍著無賴只為對方能法外開恩讓她逃掉五十塊的罰款;會在出門很久才想起來褲子拉鍊沒拉於是下決心以後私下裡只穿運動褲。她寧可陪長滿皺紋抽蘭州的過氣當年*們打麻將也不願和帥的迷死人的當紅小生泡一次吧,寧可和弄堂裡從小玩到大把她當金字招牌到處招搖的朋友們坐在馬路邊吃羊肉串也不願去多惹是非。“吳若琳啊吳若琳,你不要隱瞞了,你在等一個人出現。”
“臭屁吧你,酸。金屋藏嬌渾一夢,不如寒淡嫁書生。這就叫湊合,吳若琳心中的法寶。”
“那你是一定要嫁我了。”
“少來,你撒泡尿自己照照,哪裡像書生了?”
婦人心(4)
我看著自己的肚子,它徹底遮住了我的腳。胖是自暴自棄最顯著的外在形式,這個肚子連上八卦娛樂版新聞的資格都沒有。十八歲時我就寫出了紅極一時的流行歌,可二十六歲的我仍然是一文不名的見習錄音師。那天也不知道為什麼,帶我的老錄音師因為時間安排之類小事兒和吳若琳的經紀人起了口角,到最後他們雙雙憤而離去,留下我一個人來收拾殘局給若琳錄新歌。錄到六點,我說我得回家吃飯。她說你怎麼這樣哪兒有你這樣的錄音師你不能叫外賣嘛,我說不好意思我習慣每天都回家吃飯不然幹不了活,如果你介意一個人留在這裡吃外賣的話可以跟我一起去吃。她說你以為我不敢啊,你們這些錄音的別老看不起我們做歌手的。於是我不由分說地撇下她那輛寶馬直奔20路車站,她在背後挑釁性地說,好,坐公車,我喜歡!在沙丁魚罐頭裡擠了四站路後她第一次低聲下氣,“唉,被你帶的喜歡上公車了。”最後倒是我父母對這突如其來的明星家訪嚇了一跳,大聲抱怨著為什麼不事先知會一聲,連個像樣的菜都沒有。直到若琳風捲殘雲般捲走了和她瘦小身材完全不相稱的桌上所有剩菜飯後還一本正經搶著去洗碗後他們才安定下來,帶著詭異的笑容。臨走時我媽拉著若琳的手神神叨叨地說:“你們年紀都不小了,找到合適的話,就把大事定下了吧。”
那天晚上在錄音棚的隔音板上面,十六副耳機和一千條電線旁邊,吳若琳對我說,如果你不想娶我,現在就滾開。我沒說話,重重地吻上了她的唇。
一個月後若琳才忍不住告訴我,在這次錄音之前,她已對我瞭若指掌。她知道我十八歲寫的第一首歌,似乎那個下雨的晚上,開賓士的老司機便放著這一首歌曲,唱著想得到才有煩惱,得不到才是最好。她知道後來我放棄做音樂,去上大學;放棄上大學,去寫小說;放棄寫小說,去做白領;最後放棄做白領,無路可退,重新從見習錄音師開始做音樂。她知道我當不署名的槍手寫過的所有歌,那是人和世界的鬥爭與妥協的見證。最重要的或許是她知道,我們都太早地見證了那些在日後或者是致命誘惑的繁華,那些假意的笑容與狂歡時的淚水,那些假醉或灌倒的伎倆,那些輕盈或沉重的光環;早到我們還來不及去不相信愛情和婚姻,早到我們竟然還能在遍體鱗傷中爬起來,重新吃一頓媽媽的晚飯,重新清早起來看一場日出。“只有相像的人才會天長地久”,不知道是誰,如是說。
“最毒婦人心啊,你現在知道了吧。”她為她的處心積慮得意洋洋,似乎我是個石榴裙下的敗兵。
“你以為你是第一個嗎?”我不甘示弱地反駁。她要的,不是一個敗兵,是一個同類,一個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