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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曉小心將宣紙放回木匣:「自是可以。柳小姐這故事,敘述宛轉,文辭華艷,情節生動,思想深刻,實乃空前絕後之作。」
柳初語:「??」
這誇讚……得多昧著良心!柳初語一邊感嘆莊曉真是位人物,一邊道:「莊公子若不嫌這話本糟蹋了你家書局的名聲,便幫忙印一印。印刷和售賣費用我們一力承擔,將來若有盈利,我們分文不取。」
莊曉哪能讓她出錢,忙道:「不可。既是良吉兄的新作,那自然按良吉兄以往的價位支付酬勞。」
兩人你來我往一番推拒,到底還是莊曉更甚一籌,約定了照舊支付酬勞。他答應柳初語,會親自督工,爭取在兩日內將話本刻印出來,入店售賣。柳初語心中感激,決定往後有機會再設法報答他的相助之恩。印售之事敲定,兩人行出屋。柳良吉果然找到了幾本書,問莊曉:「談妥了?」
莊曉應是。柳良吉便道:「此事真要多謝你了,稍後我和初語便在酒樓設宴,以作答謝。」
柳初語沒意見。柳良吉給了莊曉一個鼓勵的眼神:「我要先將新書送回府中,初語,你和莊公子先去酒樓等我。」
他說完轉身便走,步伐飛快,不過片刻便消失在街角。柳初語嘴角便是一抽。她覺得自家哥哥這愛書如命的毛病是改不了了,無法之下,也只得朝莊曉道:「莊公子,那我們先過去?」
莊曉連聲應好。兩人朝店外行,卻聽見一陣喧譁聲:「讓路!」「就是這裡!」
柳初語驚訝看去,竟是見到數名持刀拿棍的衙役朝書局跑來!她以為附近出了案子,避讓回了書局,卻不料,衙役們竟是直接進了店,將她和莊曉團團包圍!一名官員行了進來,昂首道:「二位,府衙辦案,煩請跟我走一趟。」又朝著衙役們吩咐:「帶回去!」
作者有話要說: 告密:是厲寧乾的!(指
第三十二章
柳初語跟著那官員出門時, 還是震驚且懵逼的。衙役們給莊曉套上了枷鎖鐐銬, 但可能考慮到柳初語是女子,並沒有給她上刑具,甚至還允許她帶上了她的寶貝木匣。到了街上,那官員又不知從哪弄來了一輛馬車, 讓柳初語上了馬車,自個則領著衙役, 押著莊曉步行。
柳初語坐在馬車中,總算漸漸回過了神。她想不明白她和莊曉怎麼就被抓了, 又到底犯了什麼事, 牽扯到了什麼案情。她偷偷掀開車簾,想看看情況, 便見衙役們威風凜凜, 莊曉臉色蒼白, 街上路人指指點點。
柳初語開始覺得有點不對勁。她這犯人的待遇,似乎也太好了些。和莊曉一對比, 簡直是天差地別, 已經不能用男女之別來解釋了。就算那官員見她貌美起了憐香惜玉之心, 可見過嫌犯還坐馬車的?
這麼一路狐疑來到府衙,她和莊曉被直接帶去了後院。京城府尹已在屋中等候。莊曉有功名在身, 可以不跪,柳初語卻是得跪的。可她還未有動作,府尹卻擺擺手朝那領路官員道:「無關閒人帶來作甚?還不快讓她回去。」
柳初語:??
所以,是不小心多抓了她?她只是被莊曉連累的?柳初語又覺得實在不該。官場上, 就算抓錯了人,也總該隨便走個過場問問話再放人,沒理由這麼明著說弄錯了,給旁人留把柄。
那領路的官員卻毫不在意,招呼柳初語一聲,便朝外行。柳初語只得跟著他離開,快出屋時,她聽見府尹口氣嚴厲質問莊曉:「有人招供,你家書局能為國子監刻印藏書,皆因你們暗中行賄……」
這幾句話的功夫,她便行得遠了,沒法再聽清。官員將她送到衙門口,卻是朝她伸手:「木匣給我。這是證物,我要帶回去。」
柳初語便是一驚!她不可能將話本給出去。這麼辛辛苦苦寫了兩遍的故事,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