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第3/5 頁)
道些什麼?”哈丁問道,說話時眼睛望著高布萊斯,帶著奇特的眼神——得意?開心?——令高布萊斯不由得認為剛才的沉默是刻意的。他讓他們有機會看,如果看了後大失所望,也只能怪他們自己。
“我們知道你星期六晚上停泊在索爾騰小港,星期天大部分時間也在這裡?”卡本特說。
“是的。”
“你什麼時候入港的,哈丁先生?”
“我沒有概念。”他蹙眉。“很晚。那有什麼關係?”
“你有航海日誌嗎?”
他瞄了擺航海圖的桌子一眼。“想到就記。”
“我能不能看一看?”
“有何不可?”他傾身從桌上凌亂的檔案中拿過來一本破舊的練習簿。“可不是什麼文學名著。”他遞過去。
卡本特讀著最後六行:
1997年8月9日10∶09出港。
11∶32繞過赫斯特堡。
1997年8月10日02∶17停泊在索爾騰港。
18∶50出港。
19∶28離開普爾港。
1997年8月11日00∶12停泊在利明頓。
“你寫得倒是很簡明,嗯?”卡本特喃喃說著,繼續往前翻閱其他記錄。“你的航行日誌中都不註明風速或航道嗎?”
“不常寫。”
“有原因嗎?”
史蒂文聳聳肩。“我對南部沿岸的水道瞭如指掌,所以不用提醒我自己,而且風速就是風速。帆船的迷人處就在這裡。每趟航程都是該花多少時間就花多少時間。如果你是那種沉不住氣的人,一心只想及早到達,那麼駕駛帆船會讓你發狂。天氣不佳時或許會花上好幾小時才走上幾英里。”
“這裡寫著你在星期日凌晨2點17分停泊在索爾騰港。”卡本特說。
“是的。”
“上面也說你在星期六上午10點零9分離開利明頓。”卡本特匆匆計算了一番;“也就是說,你花了14個小時航行大約30英里。那一定是個記錄,對不對?時速大約2海里。這種船能走多快?”
“要視風速和潮汐而定。天氣好時我的時速可達6海里,不過平均大約是4海里。事實上星期六我航行了大約60英里,因為一路上都在依風向調整航向,”他打了個呵欠;“像我剛才說的,天氣不好時可能走得很慢,星期六天氣就不好。”
“你為什麼不使用電動馬達?”
“我不想用,我不趕時間。”他滿臉狐疑;“那和海灘上的婦人有什麼關係?”
“或許沒有,”卡本特輕描淡寫道;“我們只是查證一些連不起來的環節以便寫報告。”他停頓了一下,然後若有所思地打量著史蒂文。“我以前也曾操作過帆船,”過了半晌他才說;“我老實跟你說,我不相信你花了14個小時到達普爾。就算沒有其他助力,光是下午空氣冷卻後,往海中吹的風就足以讓你的時速遠超過2海里。我想你應該繼續航行,經過波倍克島,或許打算前往韋茅斯,只是後來你發現時間太晚了所以才折返普爾。我說得對嗎?”
“不對。我在克賴斯特徹奇的外海停留了幾個小時,釣了一陣子魚,然後打個盹。所以才會花那麼長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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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潮8(4)
卡本特不相信。“兩分鐘前你的說法是隨著風向調整航向,現在你又說停下來釣魚。哪一種說法是真的?”
“都是。調整航向以及釣魚。”
“日誌中為何沒有記載?”
“那不重要。”
卡本特點頭。“你對時間的估算似乎有一點”——他思索著較貼切的字眼——“自以為是,哈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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