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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分擔若干部門的管理權,但在本縣,縣丞並不直接管理水房事務,因此黃主政一樣不鳥這位大人,只是因為對方理論上有可能成為本縣知縣,所以答話中才存了一份恭敬:“羊大人,功民會雖然是依照旨意行事,但朝廷官制和律令中並無官吏一定要接受功民會質詢的條文,所以,去是遵旨,不去也是遵旨。”
羊縣丞一滯,隨即扭頭看向本縣捕盜房主政:“花大人,可有這樣的說法?”
捕盜房主政其實並不通曉律令,只是縣一級沒有律政房也沒有大審院分支機構,更沒有監察院,因此法司權利集中在捕盜房手中,所以才會成為羊縣丞的問詢物件。
只見花主政正了正自己頭上的烏紗帽,嚴肅的回答道:“卻是如此,但下官建議,即便知縣大人不去功民會自辯,少不得也要跟府尊稟報一聲,至於是不是要跟監察院方面打招呼,也請知縣大人慎重考慮一下,畢竟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聽完花主政的話,幾位涉案官員的目光落到了典知縣的臉上,倒是縣衙的幾位需要避嫌沒有什麼表示,典興誠於是乾笑了一聲:“花大人的建議好,就算本官有罪,也得由朝廷來定,斷不能開了這個口子,讓一干百姓干政”
典興誠的想法倒是很樸素也正中了問題的紅心,把握國家權力長達一兩千年的文官集團是不可能拱手歡迎新興勢力來分享這一切的。
然而大潮是不可阻擋的,功民會傳召知縣不至,傳召涉案官吏也不至,欽定開辦的功民會成了擺設,這個結果是所有議郎不願意看到的,因此典興誠沒罪也有罪了。
是年五月二十二日,武進縣功民會做出一致決議彈劾知縣典興誠及以下十七名官吏。
彈劾決議送到縣衙,典興誠再度視若無睹。見到典知縣不願意自動去職,縣功民會便把彈劾結果送到了府城。知府陶大興拿著一前一後送上來的兩份報告不知所措,好幾天之後才回復功民會稱擢黜之權在於審官院,縣功民會不可隨意僭越。武進縣議郎不服,這些老功民都是華夏朝真正的特權階級,因此與各縣功民會進行了串聯,隨後常州各縣功民會聯名上書陶大興支援武進縣功民會的彈劾決議,結果再度被陶知府打了回來。
按說事情發展到這裡,一般人就該偃旗息鼓了,然而內廷的密諜很快把訊息上報給了武昌,並引起了鄭克臧的重視。在鄭克臧的授意下,內廷掌握的報紙很快將武進縣功民會的彈劾和相關境遇在江南各地廣發傳播,引起了極大的爭議。
為官者自然對武進縣功民會的彈劾口誅筆伐,但廣大的功民卻站在功民會的角度上看問題,在他們看來若是此處彈劾案不能有個圓滿的結果,那麼功民制度將受到極大的衝擊,進而導致胥吏嘗試侵吞功民利益,因此一致支援武進縣議郎們的作為。由於事態發展逐漸顯得詭秘,背後又有宮廷在做推手,因此江南行臺對武進彈劾案一直沒有做出正面的表態,從而使得事件向不可控制方向滑去。
武成二十年九月二十七日,江南、江淮、浙西、江西四省一百一十六個縣的功民會聯名向武昌遞交請願書,請求鄭克臧再次確認功民會的彈劾權力及對應健全彈劾去職制度。
華夏朝廷自然是不願意看到功民勢力坐大,但鄭克臧卻以維護國體為由贊成加強功民制度,這樣就產生了更高層次的矛盾,只是雙方並不願意重現武成十九年出現的嚴重的皇權與朝臣之間的對立,因此在雙方共同的妥協下,就武成縣功民會彈劾案達成了一致。
武成二十年十月二十五日,鄭克臧頒佈詔書,再次確認功民會有彈劾官員的權力,並根據彈劾的內容及嚴重程度由行臺審官分院做出調職、降階、罷官、移送法司等各級處置,由此使得功民會的監劾權具體化,而文官集團繼續保持最終處置的權力。
正當大家以為一天烏雲就此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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