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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警日記(連載)(85)】………
監獄人性化管理
夫妻房、購物市、服刑人員膳食委員會……監獄管理越來越人性化的同時,也使得高牆外的人產生困惑——
綜合各地“監獄人性化”的政策,不難現,現在服刑犯的自由正得到充足的保障和尊重:坐牢可以自選型、可以購物消費、可以只享受“週末監禁”,“夫妻房”也可偶爾一用,表現好還能申請“夫妻同居”……如此不一而足的權益清單,足以讓我們生成錯覺:這到底是懲戒教育犯人的監獄,還是自由自在的花花世界?這樣的監獄還能算是監獄嗎?如果如此“人性化”下去,那麼,允許“夫妻同居”之後,“監獄人性化”的下一站又會到哪裡呢?我們必須承認,即使是服刑犯人,也有他們未被剝奪的權利,這些權利也理應得到保障和尊重。但是,關於服刑犯人的權利,現行法律並沒有真正明確的界定,正是這給了地方監獄進行“人性化”調整的“政策彈性”。
“法無禁止則可為”,所以,我們並不一味反對推行所謂的“監獄人性化”,但是,它應該適度。監獄畢竟是改造犯人的地方———過分強調“人性化”,則可能削減改造的功能。
必須搞清楚的一個前提是,犯人是因為犯了罪才被懲戒的,而懲戒本身應是嚴厲的,否則就不足以樹立起法律的權威,就不足於震懾犯罪。
我們不妨拿服刑犯人與在貧困線上掙扎的窮人或城市裡的乞討者進行對比。不難現,在權利和保障等很多方面,服刑犯人甚至比窮人或乞討者更有保障,有更多權益會得到尊重。這樣一來,儘管從主觀上沒有透過“監獄人性化”來鼓勵窮人犯罪以享有更多權益的意識,可這種現實的差距,卻可能產生這樣的效果。這樣的局面值得我們深思:監獄對犯人尚且如此“人性化”,那麼我們是否也該對窮人多些權益尊重和保障呢?在這樣的現實情況下,我們不難現,“監獄人性化”背後往往會附帶著某種利益驅動的訊號,比如服刑犯人在獄內消費,會給監獄帶來收入;服刑犯改造好就可申請“夫妻同居”,中間可能會產生權力濫用、以權謀私的因素。
“人性化”不是一個單純的標籤,並非隨處可貼。我想,“人性化”是以尊重更多人的權益為前提的人性考量,比如,懲戒犯人正是為維護更多人的生存及權益的需要,是一種對多數人的廣義“人性化”。
懲戒犯人的監獄絕不是“人性化”貼滿牆的“快活林”,“監獄人性化”應適可而止,切莫入了權益泛化、人性泛化的歧路。
中國監獄從來就沒有像最近一兩年間那樣的萬眾矚目過,來自社會各界的風評讓監獄廣受爭議。
所有的問題都來源於監獄正在進行的一項舉措“人性化管理”。從親情公寓(旅館),選擇型(留頭),獄內市……一路行來,浩浩蕩蕩,洋洋灑灑,想不矚目都難。但是問題也正在這裡。
先,這種人性化的舉措造成了罪犯心理的變化,那是人權的擴大化,這種無限無理由擴大的後果就是罪犯心理的迷失,也包括監獄執法人員(監獄民警)的迷失。對現有的監獄法規和制度的迷失。還有就是對現有的生活反差的思考。在大多數的監獄民警還在十幾個平方的工作用房艱苦奮戰,罪犯到先用上了裝備一新的賓館式用房,誰都會有點想法,就甭說社會的反映了。更誇張的是獄內市,在中國上億的農民兄弟還在為生活奔波辛苦時,罪犯開始了自由購物的生活,這就有點搞笑話了!
——那是監獄到底是改造罪犯還是讓罪犯休養生息的場所的疑問!說得不好聽一點就是監獄不擇手段的斂財了!這是一個負面反應,嚴重脫離社會實際生活水平。
另一個方面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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