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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是被槍斃的
犯人。有一次我特意用手(當然是帶了手套的……)在那個洞裡挖了半天,同學
問我在幹什麼,我說看看能不能找到彈頭……同學就笑我說,有彈頭也早就被挖
出去了,你是找不到的。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彈頭早就被醫生給屍體放血加關注福爾馬林的時候給摳出去
了,而且我還仔細的打聽了一下這個屍體的來源,那內幕真的是讓人毛骨悚然的。
據說槍斃犯人的時候,以前是挖一個坑,一人多深,人在坑邊跪著,一槍過後,
屍體跌落塵埃,人直接栽進坑了,然後就是一陣杆鍬埋了。那個時候是這樣的,
不過是幾十年前的事情了。
現在倒好,槍斃的時候,旁邊全都停滿了救護車,醫生們都眼巴巴的盼望著犯人
被槍斃,聽到槍聲之後,也不顧周邊警察維持秩序,拎個吊瓶扛上擔架就往裡衝!然後就是一陣窮抓猛搶,新鮮的屍體都差點被這群不吃肉的狼撕碎,緊接著就
是往擔架上一放,針一插,幾個人顛顛的把死屍抬回車裡,一切儀器就位,把這
個屍體身上鮮活的部分儘量儲存,然後挪做他用。
至於醫學院的醫生們,則是把犯人運回下屬醫院,接著就在暗室裡用硬膜外針插
在頸動脈和股動脈上進行放血,這個時候半個腦袋的就不用管了,腦袋上一個大
洞的,看到前邊有出口的話,則是子彈穿過去了,不用再掏,若是沒有看到前邊
有子彈出口的,就得把鑷子神進去一頓亂撥把子彈找到再夾出來……手段上我就
不再做更多的描繪了,因為這個時候在寫這個文章的我都感到脖子根上冒涼氣,
看客們就更覺得我寫的夠變態了。等都打掃完了,就把屍體泡進屍體庫的福爾馬
林池子裡,放上1年,等有課了的時候用大鉤子撈出來,晾乾,再然後就是沒什麼
水分的時候放進解剖臺。
再接著就是屍體落到學生的手裡,系統解剖還行,要是遇到做局解那可就慘了,
因為系統解剖是看看而已,局解可就是學生親手下刀了,什麼手術刀,剪子,骨
鉗子的,都用上了。
刀是用來剝皮的,女生用起來要比男生用的時候細緻的多,男生很可能剝的不細
致把淺筋膜帶下來,而女生則能切的薄薄的,不帶走什麼別的東西。至於剪子什
麼的,男生用的也沒有女生好,很可能會不小心把細微的神經剪斷了,而女生就
很少出現這樣的情況,至於骨鉗,則是開膛挖心的時候用,男生用的比女生好,
所以在醫學院校,男生被形容為屠夫,因為他們不細緻,而女生則是比較好的手
術者,但是由於她們顯得比男生兇惡似的,所以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
綜合來講,犯人死後被人剝皮挖心,這倒也算是他們遭到的報應了,因為他們畢
竟是因為犯下了十惡不赦的罪行才會被送上刑場,也算是惡有惡報(被冤枉的除
外,為他們默哀)。
但是人為什麼要犯罪呢?有什麼事情那麼想不開呢?就算是為了一時的**,或
者是被逼無奈,也不要去犯下嚴重的罪行啊!什麼都可以忍的!萬事皆能忍,其
實就是生活之道,做人就是這樣的,沒有忍就沒有幸福,想想一時的不可忍就換
來了自己的死亡,這又是件多麼可悲的事情?無論對於自己還是自己所傷害的人
,是不是都是一種難以磨滅的印記呢?特別是犯罪的人在死後,遭受的虐待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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