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商談(第1/2 頁)
“我希望能參與到專輯的製作去,不要限制我個人創作,不要限制我個人資源行程,行程有衝突的話我會以我自己的行程為主!”李文彬直接挑明瞭說。
秀滿一聽這話眉頭皺得能夾死蒼蠅。
傻帽公司一向都是禁止旗下的藝人進行個人創作的,尤其是出道新人。
這就得從傻帽的運作方式和運作能力說起了。
傻帽公司擁有一支屬於自己旗下的十分龐大的音樂製作團隊和編舞團隊,這些人在這個行內內可以說得上是頂尖的,可以隨時隨地為藝人或者是團隊量身定做一首歌一張專輯和舞蹈等等,所以傻帽公司壓根就不需要旗下的藝人去創作。
甚至是如果需要旗下的團體走上國際,傻帽甚至會直接聘請國際上有名的團隊。
這是傻帽公司的特色,是優點同時也是缺點。
但是這樣子的方式,就會導致傻帽公司商業化的現象十分嚴重。
將旗下的藝人都當成機器來用在傻帽公司裡是常態。
只要人還活著,管你生病還是疲倦,有行程有表演該上臺的時候一定要上,暈倒也得暈倒在舞臺上(宋西一天跑三檔綜藝,krystal舞臺暈倒過數次,sunny在rb公演當場暈倒拉到醫院掛水,團隊今天飛bei京明天飛niu約後天飛n敦,吃過午飯去dong京巡演是常事)
這樣壓力大的環境下,傻帽公司藝人或多或少都有點抑鬱症。
同時傻帽要維持這樣的龐大的團隊,開銷都是不少的,所以對旗下的藝人壓榨嚴重,導致有不少藝人跟傻帽鬧翻,雖然經過一系列的事情變好了一點,傻帽跟藝人分成變成了國內73分,國外37分這樣的形式。
所以這點李文彬必須要跟秀滿說好,如果不接受那基本也只能告吹合作了。
不然單靠傻帽公司來包裝運作,火是肯定能火的,但是要個人掙到一個億,得要五年還是十年?黃花菜都涼了。
而且李文彬目前缺少的是啟動資金,系統不允許他菠菜和偷雞,那他開店做生意總可以吧?眼下先靠出道掙到第一桶金。
“你這樣的條件我可以做主答應,但是你能給我帶來什麼”秀滿臉色很嚴肅盯著李文彬看,他也並不是非李文彬不可,要是以這樣的條件簽下李文彬,他得頂住董事會里那些人的壓力。
“兩年內我會成為全球最吸金的明星”吹牛皮反正不要錢,先談下來再說,只要不白紙黑字寫合同上讓他李文彬簽名,這樣的牛皮要多少有多少。
“還不夠”李秀滿盯著李文彬的眼睛,眨都不眨。
“不夠?那我能讓傻帽公司的股價暴漲,這樣夠了吧?”李文彬想了想,想起了傻帽在推出茶蛋組合後的股價走勢。
這句話就像擊中了秀滿的心臟一樣,秀滿呼吸都重了不少。
上市公司想要說服董事會那群股東,讓股東們不再炸毛亂搞,最好的辦法是什麼?
最好的辦法就是讓股價上漲,只要能漲,那群資本家就會安安靜靜的在後面支援。
李文彬這句話是徹底擊中了秀滿的心,當然空口無憑是不會讓人信服的。
“你怎麼證明你有這個能力?”
“我那三首歌就可以證明,再過兩天我的歌曲就釋出了,到時候我們以成績來說話”
“行,那就這麼說定了,我們現在就可以擬定合同,以你那三首歌的成績為標準,如果在兩週內,你那三首歌有其中一首能在lon榜單上進入前10,那麼籤合同以後就按你的條件來,允許你參與專輯的製作,另外只要你發歌或者有個人資源,公司給予你全力支援,我來幫你頂住董事會的壓力”
“相反的,如果你做不到沒有進入前10,合同我們照簽,但是條件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