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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是他一個人的事,他渴望能得到回應,但即便沒有,也在他的預料之中。
他什麼都記。
本來他就是個沒有文筆的理工科男。
筆記本上寫的東西都是無聊的東西:比如沈問秋新買了一雙鞋子,又是某某牌子的,新款,看來沈問秋喜歡這個牌子;又比如,今天在食堂沈問秋吃了紅燒茄子他很喜歡,改天去問問後廚叔叔有什麼訣竅。
有時候也有一些比較出格的記載,像是沈問秋夏天打籃球打多了,有點曬黑了,在寢室換下衣服有明顯的曬痕。
陸庸寫下:他衣服下面沒曬到的面板好白,看得我直心跳,我連看都不好意思看。但是晚上小咩洗澡,還讓我去給他搓背,他的面板好細嫩,我稍微用力點就搓紅了,輕了他又嫌棄洗得不夠乾淨。
最後總結:我為什麼會對同為男生的好朋友臉紅,我是變-態嗎?
各種瑣碎的小事,陸庸巨細無靡地記錄了整整兩年半。
第一本筆記本寫完以後,正好得了一張沈問秋的照片,陸庸喜歡的不得了,不管怎麼放都感覺不夠珍重。
記下第一行字的時候也很隨意,沒有用漂亮的本子,後來再看就怎麼看怎麼覺得配不上沈問秋。
於是陸庸找出一本講裝幀技法的書,讀了三天,決定自己製作一本空白筆記本。他把本來簡陋地外封拆了,只取內頁,另拿了一沓同尺寸的白紙,計算好高中的天數,將紙張整理在一起,花了數月時間,親手裝訂成了一本全新的獨一無二的筆記本。
用了鎖線打結縫法、多帖硬皮裝幀。
然後還做了布書衣,小心地包在外面。
現在回想起來,做得挺粗糙的,主要是因為週末還有實驗要忙,還得避開沈問秋,所以做得很慢。
加了塑封的照片被他牢固地貼在了照片的最後一頁。
起初還敢把筆記本帶去學校,後來不敢了。
他知道沈問秋是個尊重他人隱私的好男孩,可光是從他放筆記本的櫃子邊路過,他都覺得心驚膽戰。
在y鎮打工的那個寒假,陸庸並沒有把筆記本帶去記錄。
回家以後,他才花了一天時間一口氣寫下十幾頁近萬字的回憶。
返校後,兩個人感情得到了進一步的提升。即便笨拙如陸庸,也能隱約感覺到沈問秋比以前更黏自己了,他是過了受寵若驚、不勝惶恐的階段,可還是會覺得害羞。讓他覺得臉紅和心跳的時候越來越多。
盛栩時不時要酸幾次他們關係太好,說沈問秋只要新人不要舊人。
沈問秋每次都會幫他辯解,說:「你懂什麼?陸庸是有理想有抱負的人。」
盛栩不屑一顧,毒舌地說:「什麼理想抱負?開垃圾站的理想?難道他還能靠這個當上億萬富豪不成?嘖,垃圾堆裡的億萬富豪,真厲害,真厲害。」
沈問秋沒好氣地說:「你這破嘴……我不和你說了,真是小孩子,懶得和你吵。」
沈問秋倒不是第一次護著他。
但和先前不同,以前是出於朋友情誼,違和他的尊嚴,現在是切切實實地支援他的夢想。
沈問秋在私底下給他打氣:「大庸,你別聽他們說的。小栩那個人就那樣,忍不住要刺別人幾句,不要放在心上。」
陸庸點點頭:「我知道。我沒放在心上。」譏諷人的話他從小到大聽慣了,早就練得無堅不摧,權當耳邊風就罷了。
沈問秋盯著他,像是想說什麼,默默地憋紅了臉,話在舌尖徘徊。
陸庸等了幾分鐘,見他貌似突發性結巴,主動問:「你要說什麼?小咩,說就好了。」
沈問秋這才紅著臉,說:「我、我覺得光是說說好像輕飄飄的……我是真心支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