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家底!(第1/4 頁)
曹信在原始仙界忙活完,才帶著一隻野兔回到院裡。
沒等送去後院,就聽說大哥回來了,趕忙又拎著兔子折回頭往家趕。
“大哥。”
回到家,曹仁正一邊和泥打磚,一邊跟曹張氏、曹賢說著話,熱熱鬧鬧。
等曹信回來,沒等兄弟倆說話,曹賢立馬給大哥告狀:“大哥你都不知道,你不在家的時候,小五整個人就野了,早上天沒亮就出門,晚上天黑了才回來,白天壓根見不著人。”
這麼大人,還告黑狀!
“我忙的可都是正事。”
“大哥好不容易找的門路,每天能低價收兩隻野兔,我當然得早點過去,不能讓人等著。還有每天領工錢、領糧食,不得到處跑?”
曹信見大哥還能幹活,見大姐還能貧嘴,就知道曹仁這趟是全須全尾的回來,一顆心放進肚子裡,這才有興致跟曹賢拌嘴。
“哥!”
“你走的時候都沒說清楚,兔子、工錢、糧食,多重要啊!都讓小五去辦,小五又什麼都不跟我們說,每次一出去就是一整天,娘可擔心了。小孩子揣那麼多錢走街串巷容易出問題。”
“下次有這樣的苦活累活,讓我幹!”
曹賢還沒忘記這事兒,一門心思想從曹信手裡搶權。
只可惜啊!
曹家現在光景好起來,曹信手上更是不少錢,以後就算曹仁再出門,曹信也用不著再透過這樣的方式往家裡拿錢拿糧食。
……
這晚。
曹張氏終於捨得用麵粉蒸了一鍋饅頭。
麵粉是曹信透過【造化】得來,再假借曹仁在蔡水幫的‘糧食補貼’的名義交給曹張氏。
十三天,二十六斤。
一點沒吃,都被曹張氏存著。
今天做了兩斤,足足二十個白麵饅頭。
“家裡一切都好。”
“小五聽你的話,每天出去帶回來兩隻野兔,能掙20文錢。”
“又幫你去領工錢,每天現錢10文,麵粉2斤。”
“我從中院一大娘、後院房小燕的路子接了針線活,這幾天也掙了25文。”
吃飯的時候,曹張氏給曹仁交待曹家這段時間的進項以及現在的家底。
曹仁臨走留的,加上半個月來掙的,加上曹張氏賺的。
一共是170+400+25=585文。
這些錢一部分購買柴、油、鹽、醬、醋,用以日常生活。
一部分用來添置家當——針頭線腦,鍋碗瓢盆,提籃竹筐,梳子剪刀,都是平時不起眼但又離不開的。其中最貴的當屬初一買的那匹麻布,用去94文。以及後面購置用來挖土、和泥的鐵鍬,92文。
這部分花了許多錢。
剩下的錢,家裡只留四十文備用,其他的全拿去買玉米、買紅薯,做糧食儲備。
二十斤玉米。
十斤紅薯。
二十六斤白麵。
省著點吃,足夠曹家吃上兩個月。
手上有糧,心中不慌。
家裡餘錢漸漸增多,糧食逐漸增多,曹張氏看起來比曹仁臨走前年輕了好幾歲。
……
聽著曹張氏一筆筆算的清楚,曹信忍不住搖頭。
後母難做。
曹仁不是曹張氏親出,而家裡的幾乎所有進項名義上又都是曹仁掙回來,曹張氏謹小慎微,花的每一文錢都記得清清楚楚,唯恐曹仁誤會。
曹仁打斷好幾次都沒用,只能聽著。
不過他聽著家裡的情況,看著日子逐漸好起來,又是要搭灶臺搭廚房,又是準備找人打桌椅板凳,這個家漸漸有了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