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頁(第2/2 頁)
試也很快的過去了。
頭兩天只是開胃的前菜,最後一天的策問才是重中之重。策問題目只有三道。第一道是對於治國之道的討論,題目就是否應該改善現行的晉律,如果要改,如何改才妥當。
這幾乎是每個朝代進行到中期必然面對的問題。亂世用重典,一般的開國之君在制定律法之時都會考慮到這些,所以,制定的律法難免就嚴苛了些。比如最初,開國之君李函規定了官員如果貪汙的銀兩超過兩百兩,直接罷職查辦,因為在當時,白銀稀少,兩百兩就是一大筆財富。而如今,官銀銀礦的開採漸漸穩定,兩百兩在金陵買個小院都買不到。所以,律法需要改動。
不過這種改動不是一蹴而就的。律法的修訂需要先採集民間判案的案例,然後交由刑部一一審核認定,試行之後,才能改動,不過主考官能夠在國之重典上提出這樣的問題,怕是朝廷確實有修訂律法的意思了。
他在心裡組織了一下詞彙,提筆慢慢寫到,律法的改進,本來就該與時俱進,並且根據各地情況的不同有所斟酌,他還特地寫出了因地制宜的理念。
寫的手有點發酸了,終於寫完了第一道題,他抬頭一看,周圍的人還是抓耳撓腮,不知如何下筆。他笑了笑,看向第二題。
第二題問的問題寬泛了許多,問的是如果教導民眾向善的教化之術,看到這裡,他心裡一抖,在紙上灑了一個小小的墨點。
這道題他是做過的!
這種猶如高考押題,結果押中的感覺讓他有點複雜。這道題在沈先生給他出的題目中寫過,雖然題目不同,但是大體意思是一樣的。這種題目,其實沒大多實際意義,考的是寫文章的辭藻和文筆造詣。寫的越是花團錦簇文章光華越是好。所以他最初寫的時候拼命拼湊詞彙,賣弄學識,再讓沈先生批改過後,寫的更加行雲流水渾如天成了。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