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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
即便是&ldo;作案&rdo;,也要有作案動機吧?
想來想去,只有下面這種動機比較令人信服‐‐
一位名不見經傳的畫家,試圖透過這次頗有影響的先生個人畫展,搭上便車,讓大家注意他的作品,迅速成名,於是賄賂了美術館內一名工作人員,將這幅畫偷偷摸摸地帶進來並且掛起來,為了矇混過關,仿製了保護封套,還煞有介事地加上051的編號,真是用心良苦。
有人提出這種比較符合邏輯的推理,馬上遭到反駁,而且是致命的‐‐
這個急於成名的傢伙,怎麼會把最要緊的事情給遺漏了,他應該在畫上署名呀!如果被觀眾誤認為是先生的一幅未署名的作品,不等於買了炮仗給人家放?
不知不覺中,館務會議延長了半個多小時,雖然大家意見不一,但有一點得到了大家的認同,畫確實畫得不錯,無論從構圖、色調、光線的運用,還是對人物的刻畫上,都可圈可點,可以看出作者具有相當的功力,決不是初出茅廬的無名小輩。
除了那隻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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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我們何不去報警,讓警察來調查這件事情好了。
館務會議結束後,走出會議室的時候,館長助理追上陳館長,提了一個餿主意。
陳館長的目光透過法國依視路鏡片,看著這個辱臭未乾的年輕人。
&ldo;報警?怎麼個報法?你倒說說看,電話打到警署,他們問發生了什麼案件?我們該怎麼說?&rdo;
&ldo;就說……就說……&rdo;館長助理有點噎住了。
&ldo;不是少了畫,而是多出來一幅畫,請他們火速趕來調查,他們一定會這樣回答:&l;很抱歉,我們警力有限,你們自己看著辦吧,把它撕了、扔了、燒了,總之不要汙染環境就可以了!&r;&rdo;
館長助理撓了撓頭。是啊,警署怎麼會管這種事情?
&ldo;要不,在報紙上登個尋物啟示,讓畫的作者或者它的擁有者來認領?&rdo;
這是館長助理給的第二個餿主意。陳館長嗤的笑了一聲,語調裡分明帶著一絲嘲諷。
&ldo;既然是登廣告,總要把畫的照片一塊登出來吧,好讓讀者一目瞭然,即使找不到畫的作者,沒準會有人提供線索。&rdo;
&ldo;對呀,拍張數碼照片就可以了。&rdo;館長助理連聲道。
&ldo;這樣一幅廣告,費用至少在八千到一萬之間,就從你的薪水裡分四個月扣除吧!&rdo;陳館長似乎很認真地在說。
館長助理目瞪口呆。
&ldo;s美術館的全年預算裡沒有這項&l;尋找無名畫作者&r;的支出,只能另闢蹊徑,既然你這麼熱心,就由你來出啦!&rdo;陳館長面帶微笑地說。
館長助理聽出陳館長有意在挖苦自己,覺得很沒趣,只好說了聲:&ldo;那就……算了吧。&rdo;
他心裡暗暗罵道:老東西,我好心好意幫你出主意,你卻這般挖苦我。
為了這個畫展,我們忙得手腳不停,你卻躲在家裡,享用小老婆。
你已經五十八歲了,再過兩年,你必須從館長的位置上退下來,到那時候看你再神氣!
我是早晨八、九點鐘的太陽,而你是日薄西山,天就要黑了……
想到這兒,館長助理仍然裝出一臉謙遜,又問道:&ldo;館長,對這幅畫,該怎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