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屍群出沒(第1/2 頁)
至於飲水機上面的水,陳嶼則沒打算去喝了,根據他以前的生活經驗,桶裝水開封以後需儘快在一個月之內喝完,這末世喪屍,全球已經爆發一年,其他城市也不知道淪陷幾個月了。 但可以肯定的是,這水剩下半桶,算是喝的時間,起碼開封兩個月以上了。 飲水機裡有兩個水杯,但陳嶼看了看,杯子裡都沾了一部分灰,但還好,沒看到有喪屍血跡之類的。 來到櫃檯收銀處翻找了一下,陳嶼找到一隻筆,將那桶未開封的純淨水開啟了,將杯子洗乾淨,倒了滿滿一大杯水,陳嶼很渴,足足喝了三杯。 喝完之後,將水杯返回飲水機裡,接著將自己身上還帶著的一個礦泉水瓶直接灌滿了,這桶水他不方便帶走,如果說腿沒受傷,倒是能扛著去下一個庇護所,但目前來說,以陳嶼的身體素質無法做到單手提起進行移動。 短暫休息了一下,天色已經徹底黑了,喪屍也開始漫無目的出現在街道,陳嶼想了一下,還是應該將門擋住,畢竟這是玻璃門,陳嶼並不清楚喪屍能否透過玻璃發現人類,他不願意冒這個險。 找來放在店裡的移動衣架,陳嶼等門口喪屍走遠以後,將衣架推到了門前,接著在上面放了大量衣服,除非喪屍能跳起來,否則不可能看到裡面任何東西。 運氣不錯,這家店剛好是男裝店,陳嶼平時對衣服沒什麼要求,只要能穿就行了,但已經好些天沒換衣服了,身上的白體恤都變成灰體恤了。 “話說也不知道林伊是怎麼保持的,身上的白衣服穿那麼久了,還是一點都不髒的。”陳嶼思索道,想到了那個眼睛笑起來很好看的女孩兒,莫名有點想她了。 輕輕搖了搖頭,將思緒放下,目前得先確定自己離他們具體多遠才行,他被河水衝了很遠之後,陳嶼又反方向走了兩天。 在店裡隨便找了一套衣服,陳嶼將自己身上衣服給換了,這個店裡沒有食物,不能久留,雖然有一大桶水,但陳嶼也沒辦法帶走,索性用乾淨的衣服接著水,陳嶼簡單給自己傷口重新清理了下,順便擦洗了一下身體。 又在櫃檯處找到一把剪刀,乾脆直接給自己剪了個發,雖然看著跟狗啃一樣,但清爽了不少! 忙完以後,陳嶼將一些厚衣服鋪在櫃檯裡面的地上,又疊了一個枕頭,就這麼睡了。 深夜,寂靜的夜晚格外瘮人,街上游蕩著一群又一群的喪屍,它們彷彿感知不到人類便誓不罷休一樣,一直來回行走。 第二天,睡了一個舒服覺的陳嶼伸了個懶腰,起身來到門口偷偷檢視起外面的情況。 這一看,陳嶼眉頭就皺了起來。 經過昨晚一夜,外面的喪屍明顯多起來了,這是陳嶼第二次在喪屍出現以後在城市裡停留,相比較第一次,這一次城市裡的喪屍出現的更加頻繁了。 只是目光大致掃了一下,陳嶼便直覺不下於三十隻喪屍! 糟了! 陳嶼剛覺得喪屍數量還不是很恐怖,他便看到街頭拐角處,又出現了一大批屍群! 先不說他沒有一把趁手武器,就算有,這麼多喪屍一屍一腳也能將陳嶼踩到地底下了。 之所以陳嶼一直不喜歡帶大一點的刀在身上,主要是因為砍刀容易被喪屍骨頭卡住,無論是劈身體,還是劈頭,都非常容易將刀卡在裡面。 從擊殺喪屍最輕鬆且不容易暴露的幾種方式來看,首先就是十字弩,複合弓一類可以重複使用的武器,但陳嶼對這種並不熟悉,就算給他用,說不定還容易給自己誤傷了。 第二種就是小刀,一隻手提住喪屍衣服,另一隻手直接握刀從腦部位置捅進去即可,但缺點就是容易被身後的喪屍偷襲,需要和隊友組隊行動才行。 第三種,則是槍, 主要還是因為槍不好找,子彈也不好找,但如果有一把槍,無論是對付屍群,還是遇到其他倖存者,都相當於有了保命的底牌! 一旦習慣用槍去擊殺喪屍,就反而容易被偷襲,槍聲會很容易掩蓋住你背後喪屍的腳步聲。 當然,說到底,還是陳嶼壓根不會使用任何一種槍械。 不過大莊的槍法倒是挺準的,單手拿著左輪手槍就能逼退屍犬,陳嶼想起那天的情景。 將思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