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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有找到。整個體育館從房頂到地下每一寸都搜遍了,所有場內的人從演員到觀眾都被搜身搞得幾乎要嘔吐。就連馬身上的套具也全都檢查過了,還是一無所獲。這不是很奇怪嗎?假如說還有什麼地方沒搜到,那就是那些馬本身了。&rdo;他停了下來。
我的腦筋受不了了:&ldo;我恐怕,&rdo;我終於承認,&ldo;真的跟不上你的思路了。&rdo;
他輕鬆地擺了擺手:&ldo;太不可思議了,嗯?我們來看看這點。那把自動手槍到底會藏在哪兒,有可能不在馬的身上,而會在馬的體內嗎?&rdo;
我完全愣住了,朝他大睜著兩眼。
&ldo;是的,&rdo;他咧開嘴笑著說,&ldo;其實你已經猜到了。我記得,&l;英瓊&r;不是匹尋常的馬。哦,絕對不是。布恩,還有吉特,都曾提到過,英瓊是巴克活躍在銀幕上的時代就伴著他的坐騎。現在,正是這匹&l;英瓊&r;拒絕喝水。這頓時讓我想起‐‐那隻無影無蹤的兇器,那支極為小巧、僅有四英寸長的手槍,有可能就含在它的嘴裡。&rdo;
&ldo;哦,我可想不出這個。&rdo;我驚呼道。
&ldo;你會明白的,&rdo;埃勒裡咕噥著說,&ldo;從這一結論構想真實的情況其實非常簡單。霍恩在殺了他的替身之後,只需稍微欠身,就可以把槍塞到英瓊的嘴裡。哦,英瓊無疑知道是誰正騎在它的背上!‐‐那人臉上塗的些許化妝色、染過的頭髮、變換了的服飾,統統瞞不過感官敏銳得驚人的老馬。霍恩要做的,只不過是等待大搜查的結束。因為他確信,英瓊會一直含著那支槍,絕不會張嘴。等大隊人馬回到位於第十大道的馬場,他就能從英瓊的嘴裡取出他的槍。這一招果然奏效,所以在第二次殺人之前他毫不猶豫地再次採用了這一手段‐‐還用那支槍、還用同樣的藏槍方法。&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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