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遭遇戰(第2/2 頁)
是母親河的水真的不太好喝,儘管無毒無害能解渴,沒有一碗水半碗泥的狀況,但那微澀帶苦的味道是真的讓人難以接受,不過在沙漠中行軍也講究不了太多,該喝還得喝。
李元喆喝著苦澀的河水,無比想念前世十幾塊二兩的猴王茉莉花茶了,只是懷念那種味道,絕對不是想要開新的財源。
不對,北方人民需要它來擒住水中的苦澀,造福萬民的好東西,記小本本上
有了充足的水源保障,西征軍晝伏夜行,行軍的速度很快,三天就走出了旱海。
不知是不是系統意志的影響,西征軍剛出旱海不到半天就迎頭撞上了一股進入隴右的突厥騎兵。
仇人見面分外眼紅,突發的遭遇戰立刻打響。
這股突厥騎兵約莫有個七八千人,見對面的唐軍是自己的幾倍,又都騎著馬,就想要趕緊撤退,打頭的蘇定方不給他麼機會,帶著五千人就衝殺起來。
蘇定方是個實用主義者,不喜歡花裡胡哨的東西,出手就是連續兩陣箭雨覆蓋過去,然後身穿皮甲的騎兵收起弓箭,挺起經過特殊處理的三稜長槍,藉著馬速直插敵人的身體,被刺中的突厥騎兵就算躲開了要害也會因為快速失血而失去戰鬥力。
三稜槍頭的殺傷力有多強就不贅述了,重點說說軍火販子云不器先生是怎麼設計槍桿的。
這種三稜長槍的槍桿使用的不是長兵器常用的白蠟杆和複合杆,而是選用的桐木,還在槍桿的三分之一處打了一對小孔,讓槍桿變得容易折斷。
如此設計是不是看著很怪異,不符合常理?
如果看過西方中世紀的騎士決鬥應該就能理解雲先生要的不是長槍的耐用度,而是追求換武器的速度。
一撞就斷的槍桿有兩個好處,首先是有利於保護騎兵在高速衝擊的時候不被自己手中的長槍反震下馬,其次是騎兵在一輪衝擊過程中一般只能刺出一槍(並不是所有士兵都能像一些猛將那樣一杆馬槊闖四方的),等到和敵軍騎兵擦肩而過時只能用馬刀之類的武器短兵器對敵,這時候就要看誰拔刀快了。
使用這種三稜長槍的騎兵在對戰時無疑會非常有優勢,不用收槍能節約兩三秒的時間,而這兩三秒足夠決定一個人的生死了。
因為過於富裕,雲先生是把種長槍當成一次性武器使用的,但李元喆可沒有云先生財大氣粗,回收槍頭是必須的。
戰鬥進行的毫無藝術性可言,蘇定方衝在前,李道宗指揮四面合圍,蘇定方帶隊衝擊四次之後,包圍圈完成,蘇部退出戰場,李道宗下令全員弓箭覆蓋,直到最後一個敵人倒下,拒絕接受投降。
這一次是李道宗不想留俘虜,西征軍離突厥主力不遠了,不能帶著這些累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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