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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我多視為異類。他們賴以成名的資本,我一向“隨喜”的少;二來,人生無常,歲月無情,眼下的不少名人,可能比我的作品更快速朽。歷史會因一首有價值的小詩而記住一個名字,也會毫不猶豫地將一些寫出成噸垃圾的“名人”掃得不知去向。誰借誰的光終以名世還難說得很。所以只有自序了。好在歲月悠悠,大浪淘沙,或許筆者不久便也成莫名其妙的“名人”了。喜乎?悲乎?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作家。因為我從不把自己劃入時下的“作家”行列。有時,想想一些所謂“作家”,真是造孽:浪費人民錢財,虛擲大好生命,委屈老婆孩子,卻寫出數以百萬計的文字垃圾。圖財害命,好沒意思!
時下不少“作家”的作品,多是無病呻吟的玩藝兒,或賣弄一些技巧,或寫些莫名其妙的文字,而老百姓的生活和飢苦,卻少見觸及。這樣的“作家”,真叫人羞於為伍了。所以,我最喜歡的身份是“老百姓”。能和天下那麼多樸實良善的老百姓為伍,並且清醒、健康地活著,是我最大的滿足。我弟弟就沒這種福分:初中一畢業,他就牛一樣賣起了苦力,剛二十七歲,便患病去世。糊糊塗塗來,糊糊塗塗走。來時不知誰是他,去時不知他是誰。還有許多和我一樣的農民子弟甚至連初中都沒法讀完,就不得不子承父業了。而我,則幸運地活到了今天,幸運地生在一個貧窮的農民家庭,幸運地沒被銅臭和庸碌燻瞎腦袋,並幸運地由大字不識的父母勒緊腰帶供了書,明白瞭如何做人,還能寫點兒值得叫人一讀的文章。還有什麼不知足呢?還有什麼理由不趁著明白和健康多寫寫像我的父母那樣善良、像我弟弟那樣不幸的農民呢?
我彷彿從來不曾為當“作家”而寫作。我只是在生活,渴而飲,飢而食。寫作亦然。日日讀,夜夜寫,發表與否關係不大,成不成功很少考慮。需要錢時,就經商弄兩個。既沒打算憑寫作謀金錢,也不指望借文學圖高位。我只是想說話,只想說自己想說和該說的話,只想做也許是命定的也許是窮忙的事。成功呀失敗呀那是上帝或命運的權力範圍,我從來不想自討沒趣地去越權干預。既沒為獲獎啥的狂喜,也不因退稿之類沮喪。相較於創作,我更熱衷於做一些“放生”之類的傻事。更因那些生靈由於我的“愚蠢”而延長了生存時間,或改善了生存質量而竊喜不已並樂此不疲。
創作慾望,倒因之淡了。文學上,我很有自知自明。我不長於編故事。當然,也可以理解為不會,或是不屑。但在描寫日常生活、寫人以及生活底蘊等方面,我一向著意追求並足以*。因此,想從《大漠祭》中找出張牙舞爪的所謂思想和驚心動魄的離奇故事,無疑是徒勞的。但是,你要是想看呼之欲出的人物、鮮活的生活場景、撲面的生活氣息、豐厚的生活底蘊……那麼,你自可以翻開它。
當然,為了豐富百姓生活,這個時代非常需要一些人生產輕鬆的文藝消費品。但同時,也需要有人寫些實在的、甚至沉重的、直麵人生的作品。
就像安徒生童話所揭示的那樣:這世界,只要有穿新裝的人,就需要一群“聰明”的看客。但同時,也更需要那個說真話的孩子。
代自序(2)
生活之多樣,必然決定文學之多樣。
(2)
我心儀的作家要有孤獨的自信和清醒的寂寞。他必須有真正的平常心和責任感。寫作是他的生活方式,而不是藉以謀利的手段。他只為靈魂活著,從不委屈良心去捉筆。他只說自己想說的話。他之所言,或為完善自我,或為充實人生,或為記錄生活。當他能真正成為時代代言人的時候,他就可能被稱為大作家和文化巨人,如托爾斯泰、曹雪芹、斯湯達、魯迅、卡夫卡等人——他們甚至不一定能活著看到自己的作品出版。
當然,就像太陽也會被烏雲掩蔽一樣,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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