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山東叛亂(第1/2 頁)
崇禎委以陳淵以大任,但卻沒給他文淵閣大學士一職,到底是沒讓其入閣,這不免讓人想入非非。
皇帝這是不信任陳淵?
在新政方面,崇禎帝亦並非對陳淵百依百順,陳淵請求他減免北方災荒地區的稅賦,但崇禎始終猶豫不決,只說等商稅收上來後再做打算。
其實陳淵對於免稅並無太大奢求,因為明朝的稅賦本就不是很高,按當時的標準,每畝地的額定稅平均只有2分5厘白銀,約合銅錢二十五板,或是交納相應數量的糧食。如果按人口負擔算,全國2億人口,人均也不過負稅7分白銀,加上萬歷朝“遼響”和本朝擬議中再加的“遼響”共685萬兩,人均負稅也才白銀1錢多一點。這樣的稅率不論是在中國歷史上還是同世界各國的情況比較,都是相當低的。
可惜人民的實際負擔情況卻遠非如此。造成的實際負擔加重的主要原因是雜項錢糧太多,所謂的雜項錢糧包括合法的徵派,也包括不合法的或是半合法的勒索。明朝正稅之外的賦稅門類繁多,張居正實行一條鞭法的時候清理過一次,但以後從重蔓延,各類雜稅名目新奇,負擔沉重,遠遠超過正稅。此外,明代稅制又極為僵化,一個行政單位的負稅額幾乎是百年不變的,如果出現什麼影響稅負的情況,仍然照舊不變。例如歷代親王們都被朝廷賜予大量土地,像崇禎帝的叔叔福王和瑞王,各自得到的贍養田是2萬頃。所謂賜贍養田2萬頃,就是每年把2萬頃的田租交送給王府,這份租稅並沒有具體人負責,而是分攤給各省各縣,成為當地人民的一項特別負擔。但無論哪個地方負擔了多少這類額外錢糧,國家的正額賦稅一律照舊。這樣,有些地方的實際賦稅已經10倍於正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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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的額外負擔是非法的或半合法的勒索,列如各種臨時的私派及已經成為定例的“耗羨”。所謂“耗羨”是地方政府在正項稅差錢糧之外增加的部分,名義上是為了補充轉運時所造成的損失,實際則主要用於中飽各級官吏的私囊。私派更是毫無定製,各級官員有的假借軍興而私加,有的假借增響以擅派,有的因工程修築而巧立名目,有的借解運稅糧而加倍徵收,或是設立雜項開支,或是藉口費用不足,凡設定一個專案,都是增收數十倍。
有鑑於此,崇禎帝既然不肯在減賦上鬆口,那陳淵便想在這雜賦雜稅上作文章了。
在陳淵上任戶部三日後,陳淵寫了一本奏摺,遞交給了崇禎,言明瞭稅收現狀:“各級官員,巧借名目,魚肉百姓,以朝廷正稅之外,另行攤派雜科,百姓不知,以為朝廷皇上所立,不免心生抱怨,朝廷皇上名譽俱損,而貪官中飽私囊,實在可惡!”
崇禎平生最為愛惜的就是他的名聲,現在陳淵告訴他地方官員在搞臭他的名聲,他怎能不皇恩震怒,於是下令陳淵,嚴辦此事。
第二日平臺對奏,陳淵就給出瞭解決措施,其具體如下。
一是戶部新建稅務監察司,立待郎統之,分道設官。為避免利益勾結,分道官員選拔新科進士充任。監察司無收稅之權,卻有監察稅務的權力,一旦發現有違規收稅的事發生,立即上達戶部,轉理皇帝,不經內閣之手。
二是開列稅務清單,將本該徵的稅,該徵多少的稅都清清楚楚地寫在清單上,連耗羨都做了明確規定。監察司官員拿清單下到地方,與地方稅務對賬,凡清單之內視為合法稅務,清單之外即為非法稅務,一旦發現,可立即上奏。
崇禎帝對陳淵的意見十分滿意,大手一揮同意了陳淵組建稅務監察司。
就在朝廷大張旗鼓的實行新政之時,大明山東布政使司傳來噩耗,原遼東邊軍孔有德部發生叛亂,攻陷了登州,登萊巡撫孫元化被活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