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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這把年紀,要死背硬記點東西很吃力,況且腦筋也不靈活了。看著他這麼死用功,真叫人覺得可憐。
菲利普住在那套小房間裡自在得很。他把書籍排得整整齊齊,再把自己手頭的一些畫和速寫都掛在牆上。他的樓上,即有客廳的那一層,住著個名叫格里菲思的五年級學生。菲利普很少同他照面,一來是因為他大部分時間呆在醫院病房裡,二來是因為他上過牛津大學。凡是過去在大學裡混過的學生,經常聚在一塊兒。他們採用了年輕人所慣於採用的那一套辦法,故意冷落那些時運欠佳者,讓他們自知低人一等;他們那副拒人於千里之外的超然姿態,其餘的學生都覺得受不了。格里菲思高高的個兒,長著一頭濃密的紅色鬈髮,藍眼睛,白面板,嘴唇則是鮮紅欲滴。他是屬於那種誰見了都喜歡的幸運兒,整天興高采烈,嘻嘻哈哈。鋼琴他能胡亂擺弄幾下,還可以興致勃勃地拉開嗓門唱幾首滑稽歌曲。差不多每天晚上,當菲利普呆在屋裡獨自看書的時候,都能聽到格里菲思那夥朋友們在樓上嚷呀,笑呀,鬧個不停。菲利普回想起自己在巴黎度過的那些令人愉快的夜晚:他同勞森、弗拉納根和克拉頓坐在畫室裡,一道談論藝術與道德,講述眼下所遇到的風流韻事,展望將來如何揚名天下。菲利普心裡好不懊喪。他覺得憑一時之勇作出某種壯烈的姿態,那是很容易的,難倒難在要承擔由此而引起的後果。最糟糕的是,他對目前所學的東西似乎已感到膩煩。解剖示範教師的提問使他頭痛;聽課時思想老開小差。解剖學是一門枯燥乏味的學科,盡叫人死記硬背那些數不清的條條框框,解剖實驗也使他覺著討厭。吃辛吃苦地解剖那些個神經和動脈又有何用,從書本上的圖表或是病理學陳列館的標本瞭解神經和動脈的位置,豈不省事得多。
菲利普偶爾也交幾個朋友,但都是些泛泛之交,因為他覺得在同伴面前似乎沒有什麼特別的話好說。有時他對他們所關心的事情,也儘量表示感興趣,可又覺得他們認為自己是在曲意遷就。菲利普也不是那種人,一講起使自己感興趣的話題來,就根本不管聽者是否感到厭煩。有個同學聽說菲利普曾在巴黎學過繪畫,自以為他倆情趣相投,便想同菲利普探討藝術。但是,菲利普容忍不了別人的不同觀點。沒談上幾句他就發現對方所說的不過是些老生常談,便嗯嗯噢噢地懶得多開口了。菲利普想討大家的喜歡,可又不肯主動接近別人。他由於怕受到冷遇而不敢向人獻殷勤。就他的氣質來說,他還是相當靦腆怕羞的,但又不願讓人家看出來,所以就靠冷若冰霜的沉默來加以掩飾。他在皇家公學的那一段經歷似乎現在又要重演了,幸好這兒的醫科學生生活挺自由,他儘可以獨來獨往,少同別人接觸。
菲利普漸漸地同鄧斯福德熱乎起來,這倒並非出於菲利普的主動努力。鄧斯福德就是他在開學時認識的那個氣色好、身子壯實的小夥子。鄧斯福德之所以愛同菲利普接近,只因為菲利普是他在聖路加醫學院裡結識的第一個朋友。鄧斯福德在倫敦無親無友,每到星期六晚上總要同菲利普一塊上雜耍劇場,坐在正廳後座看雜耍,再不就是去戲院,站在頂層樓座上看戲。鄧斯福德生性愚笨,但脾氣溫和,從來也不發火。他總講此大可不必多說的事情,即便菲利普有時笑話他幾句,他也只是微微一笑……而且笑得真甜。別看菲利普愛拿他打哈哈,可心裡還是挺喜歡他的。他覺得鄧斯福德直率得有趣,而且也喜歡他隨和的脾性:鄧斯福德身上的迷人之處,恰恰是菲利普痛感缺少的。
他們常常去國會街上的一家點心店用茶點,因為鄧斯福德傾心於店裡的一個年輕女招待。菲利普看不出那女人有什麼誘人之處……瘦長的個子,狹窄的臀部,胸部平坦坦的像個男孩。
〃要在巴黎,誰也不會瞧她一眼,〃菲利普鄙夷地說。
〃她那張臉蛋挺帥!〃鄧斯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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