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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脖子有點酸。
斯蒂文森敲開了我的房門。他哈欠連天,眼睛裡布滿血絲。&ldo;你昨晚一夜沒睡,我也是。我看著你房間的燈光,一直在考慮,考慮該不該告訴你一些事情。一些你不知道的事情。&rdo;
斯蒂文森看到桌上我寫的那一疊資料,笑道:&ldo;原來你一整晚都在寫東西。恩,我猜猜,是情書吧。真厲害,我可沒這種靈感。&rdo;
&ldo;你剛才說,你要告訴我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情。&rdo;
&ldo;是的。&rdo;斯蒂文森關上門,小聲道,&ldo;我覺得我必須告訴你,要不然我不配做你的朋友。&rdo;我被他感動了,儘管他還沒有說什麼。在我的感覺裡,友情是一種彌足珍貴的東西,是花千金也買不到的東西。
&ldo;是的。我這人沒幾個朋友。在你之前,就一個朋友,是個法國佬。我出過一次嚴重的醫療事故,是他幫了我,讓我免去牢獄之災。這法國佬應該也是你的朋友,是他牽的線,讓我給你做的手術。但我現在要說的是,你是我45年來,最好的朋友。你是最理解我的人。我說什麼,你都不會反對,你總是那麼耐心地聽著,而且不會在聽了一半的時候睡著,更難得的是,我說些什麼,你都能記得。&rdo;斯蒂文森將我的手攥得緊緊的,生怕我溜走似的。我這才知道他為什麼會把我當成他的朋友。他太孤獨了,太需要有人傾聽他的內心世界了,而我恰好填補了這個空缺。可我並不是那種耐心的人,那麼我的傾聽技巧是從何處學來的呢?為什麼我能那麼理解他呢?我又迷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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