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用法律保護自己(第1/2 頁)
一番客套後,張娟娟切入主題說:“我家那口子讓我向你轉達一些事。”
“礦場的事他其實知道的也不多,歸根到底他也是個被利用的邊緣人物,他說礦場一切事宜都是李國柱在操辦,縣裡有個叫水雲間的會所,李國柱有個情人養在裡面,名字叫柳紅,這個女人知道一些關於礦場的事,你們可以從她入手。”
聽完張娟娟的話後,林凡追問:“只有這些嗎?”
“他只交代了這些。”
“多謝,天色不早我就不打擾了,希望你孩子順利出生,母子平安。”
“謝謝。”
回到辦公大樓的時候,天色近晚。
與江雲寧共享情報後,林凡有些不悅道:“這個石開泰真狡猾,饒了這大一個彎子,我還以為他會給我提供多麼重要的情報呢,結果讓他老婆轉述的事根本幫不上任何忙。”
看似給了個很重要的線索,但對林凡來說一點用都沒有。
畢竟他不是監察機關也不是執法部門,怎麼可能去縣城調查一個疑似李國柱情人的女子?根本沒這個權利也沒有理由。
江雲寧搖搖頭說:“我倒覺得石開泰饒了怎麼大彎子不應該是為了耍你,很明顯他是想置身事外,別忘了他是大學生有一定的文化,他肯定知道你一個鎮長是沒有權利調查的,所以他故意沒有向你提供直接情報,而是給了你一個線索。”
聞言,林凡拍了拍腦袋說:“對哦,是我糊塗了,他故意讓他老婆轉達,除了想置身事外也是暗示我借別人之手查。”
說完他的目光看向了江雲寧,現在願意插手這件事且有能力去調查的,只有她了。
“我會順著這條線索調查的。”
林凡忽然大腦一抽,站起來拱了拱手說:“多謝女俠,小生這廂有禮了。”
剛好這個時候劉波走了進來。
見到這一幕,尷尬道:“你們在對暗號嗎?”
“咳咳……小劉啊,怎麼進來也不敲門。”林凡裝了起來。
“門沒關啊……”
言歸正傳,劉波說:“江書記林鎮長,派出所那邊的訊息,陶靖沒有生命危險,但需要在醫院靜養一段時間,醫生的建議是沒有特殊的事最好不要打擾病人。”
林凡皺眉道:“車禍調查清楚了嗎?”
“嗯,開面包車的是菜場賣魚的老高,血液裡的酒精濃度非常高。”
哦豁!林凡兩手一攤,吐槽道:“酒駕,意外,雙方和解的話甚至都沒有刑事責任,不管是真的巧合還是有人蓄意安排,總之短時間內我們沒辦法從陶靖那裡獲得情報了。”
他感覺一張無形的大網將自己牢牢包圍了起來。
就在他覺得有些無奈的時候,江雲寧說:“那倒未必,你雖然沒辦法以鎮長的身份調查陶靖,但可以以受害者的身份調查,只要以侵犯名譽和肖像權起訴他就行。”
“不過安全起見,最好請一個律師協同起訴調查,可以保證自己的安全。”
“只能這樣了。”
第二天林凡就請了個律師,準備好材料後起訴陶靖,很快陶靖的老父親就找上門鬧事,典型的一哭二鬧三上吊。
“當官的欺負老百姓啊,還讓不讓人活了。”
“我家兒子還躺在醫院生死未卜,你竟然要告他,不讓人活了啊。”
雖然才到合慶鎮上任沒多久,但這種鎮府門前鬧事的事已經發生了好幾次,合慶鎮的民風‘彪悍’當真跟傳聞中的一樣。
好在江雲寧有先見之明讓林凡請了律師處理這件事。
所以整個過程林凡沒有必要出面,由律師跟村民們溝通就行,律師畢竟是專業的,他對百姓沒有什麼顧忌,只要對方說了不利於自己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