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有的事總得有人去做(第2/2 頁)
做那些吃力不討好的事呢?
更何況這已經和錢的關係不大了……
就大家所知道的,這個「唐哥」現在好像已經癌症晚期了吧,頂著大太陽到處跑的宣傳,中暑都有幾次了,這已經是在玩命了啊!
對此唐方鏡並沒有直接回答,只是嘆口氣道:「這個社會需要一些講道理的人,有的事總有人要去做。」
唉,這尼瑪要不是完成度百分之兩百獎勵一年的命,要不是我現在分分鐘就要掛,誰願意做這些事呢……
不過他這樣的回答很對大學生們的胃口,因為他不單單是在說,他還在做!
關鍵是大家看到了他的努力,他的辛苦……於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多人都自願幫忙宣傳,政法大學的一些學生甚至自願組成實踐團體幫忙整理證據。
那些還沒到畢業時間的大學生們將這當做了一次社會實踐,主動參與的社會實踐!
在這樣的情況下,唐方鏡發現證據的收集進度比自己原本計劃的要快……
網際網路的時代真的是一個奇蹟的時代,放在以前,誰能想到,有的人會在一夜之間被全國的人知道呢。
當然,唐方鏡離那個程度還差的遠呢,他現在也只是在京州這邊的大學生群體裡有了點名氣。
時間就在這樣的忙碌中一天天過去,已經是七月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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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區勞動仲裁委仲裁庭內,王大姐看著兩邊的人,真的忍不住想說點什麼。
當然老張這會更想說點什麼,這事吧它就有點離譜……
但終歸大家都是專業的人,所以該走的流程還得走,這簡直是巨大的折磨。
仲裁委這次的仲裁根本不用想,雖然我們國家不是判例法國家,但判例這個東西在實務中依舊有著很重要的地位。
畢竟兩高每年都要發那麼多的指導案例呢,指導這個詞的意思很明確。
然而對於老張來說,仲裁之後自己公司肯定要起訴的,而且肯定是要二審完,所以這意味著他還要經歷同樣的兩場折磨……
仲裁對於唐方鏡來說就是個小插曲,他的主要精力還是集中在了證據收集上,不過一個多月的時間過去,證據已經差不多了。
房子依舊沒買呢,他不想找中介,所以一直在自己看,好在和那位社群的田書記認識了,對方已經幫他介紹了房主。
七月二十日的早上,唐方鏡從自己的小出租屋走出來,手裡拿著的還是那個碩大的手提包,今天就要出門辦事了!
透過法考後並不是馬上拿證的,是有個統一的時間,反正咋也得等幾個月。
而只有拿了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才能去辦理實習證,當然對於新人來說成績出來就能先去實習,但這個實習不會計入伱的一年實習期內。
唐方鏡自然無所謂,他又不需要真的實習,反正到時候是帶著一堆案源上門的,最好挑個聽話的律師。
對,聽他話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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