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5章 賠錢是公司的,分紅是自己的(第3/4 頁)
個案子的情況太特殊了,他們知道唐方鏡準備怎麼幹,老唐也知道他們知道自己準備怎麼幹。
所以對於賀浩宇來說,出庭打官司那是最後一步,但凡有一點可能,他都不會想打官司。
於是在和公司的法務總監等商討之後,又經過了董事會,終於定下了調子。
那就是,在這個階段不惜代價也要調解!
只要能調解結案,那唐方鏡就不能再繼續做文章了。
董事長辦公室內,賀浩宇看著面前的法務總監道:「怎麼樣了,溝通的如何?」
法務總監點點頭道:「和中院那邊溝通的還算比較順利,中院願意出面幫我們協調。」
「畢竟我們是能滿足對方訴求的。」
鑫達公司想調解,但是又不想自己出面找唐方鏡,於是便找中院出面,
中院這邊,案子已經到了民庭法官那裡,法官對這個案子同樣為難。
按照新的《證券法》和相應規定,判決鑫達公司賠償責任倒還好,難點主要在於會計師事務所。
以前是真的沒有這方面的案例。
所以能調解就調解吧····
不是每一個法官都想出名,都想做那些其他法院沒做過的案例。
很多人只看到了被列為指導案例或者是典型案例的情況,但這方面的案子,一旦判決沒做好,那後面就很很麻煩。
有時候對方把案子打到最高法,然後最高法全面把你的判決否定,那可是直接成了反面的典型案例。
對沒錯,不管是指導案例還是典型案例,都會一審二審再審的所有情況都寫出來,包括上級法院是因為什麼理由糾正的·
這些同樣都會被其他人看到。
正好,公司這邊願意調解,而且誠意很足,那自然是以調解為先的。
聽到法務總監的話,賀浩宇稍微放心了點,隨即道:「那準備之後的調解吧,滿足對方的訴求下,再起訴也不會有什麼意義。」
「另外,帝都那個會計師事務所聯絡我們,你就把情況和他們說一說,
這個錢肯定不能都由我們出。」
法務總監聞言道:「那如果會計師事務所不願意出錢調解怎麼辦呢?」
賀浩宇猶豫了一下才道:「把情況和他們說清楚,如果實在不願意,那我們先解決,完了再和他們算帳。」
沒辦法,諮詢了很多律師,律師們的意思都是,會計師事務所不好說,
但是根據現在新的規定,鑫達公司這邊敗訴的可能性很大。
『那唐方鏡發影片這個——--怎麼辦?按照以前的那些情況來看,這個他肯定不可能答應的。」法務總監再次開口道。
他到時候可是要去談判的,所以還是把情況說清楚比較好,不然容易背鍋。
賀浩宇聞言想了想道:「到時候這樣,先提一提,如果對方明確表示反對,那就讓他發吧。」
「你問我,我也沒什麼好辦法,先把眼前的困難度過再說。」
確實是無解的,在這樣的當口,鑫達公司是無法阻止其他了解情況的客戶起訴。
所以還是要根據情況來看。
法務總監得到了肯定答覆後離開,賀浩宇隨即通知財務總監,按之前的計劃進行分紅。
雖然面臨訴訟,但分紅肯定是要分的,先分了再說。
公司的債務和投資人有什麼關係,我們拿分紅是應得的。
舉例的話又要說到某房地產公司了,一直到債務爆雷之前,依舊在不斷給各個股東和高管進行鉅額分紅。
什麼?我們欠了好多錢?那有什麼關係,欠錢是公司欠的錢,分紅是給我們自己分的。
到了這個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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