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3章 最後的復活甲(第2/5 頁)
且根據高管們的說法,所有的這些都是賀浩宇主導的!
主意是賀浩宇出的,行動也是賀浩宇帶領的,他們只是負責配合。
「草踏馬的,分錢的時候一個兩個都在那裡喊賀總喊的開心,現在踏馬的就都是我主導的了?」
真的是「口供全是賀總名」。
賀浩宇在審訊室內各種怒罵,這個時候他已經不能再堅持了,再堅持下去,
自己這刑期天知道會變成什麼。
而且,公安機關知道的比他想像中還要多!
於是,賀浩宇也全部招供。
帝都,最高法,在經過了幾次開庭後,最高法做出了終審判決。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訊息傳出,網上網友裡面,很多人懸著的心終於放下了。
但是在現實中,有的人徹底絕望。
判決生效後被告這一堆人都沒有執行,帝都的投資者保護機構申請強制執行,並且就案件中的一些特別情況和執行局進行了商議。
特別情況就是指被執行人中只有一套住房的情況。
正常來說只有一套住房的,是不能進行變賣拍賣等措施的,但這個規定是基於「生存權益高於債權」原則的。
所以具體到法律中的要求就是:應保障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因此,並不是說只有一套住房就不能執行,生活中我們經常見到的銀行把拖欠貸款人房子收回拍賣案例。
金錢債務執行中,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前兩個自不必說,第三個就是說,只要執行人給提供這些保障,那就可以申請執行!
核心觀點就一個,給你住的地方或者給你幾年的租金,就能執行你的房子了徐嘉城依舊在家裡喝悶酒,短短的一段時間,他已經從過去的那個職場精英變成了現在的酒鬼。
家裡亂的一塌糊塗,徐嘉城更是渾身上下都是味道,得虧他以前在家裡屯了一些酒,不然這段時間酒都喝不上。
就在此時門被敲響了,徐嘉城帶著醉意起身開門,然後就看到門口站著幾個男人。
「徐家城是吧,我們是高院執行局的·—」
執行局的工作人員把強制執行的相關檔案給徐嘉城進行出示,然後告訴他,
將會在最近拍賣這棟別墅。
「拍賣我的房子?我告訴你們,這是我的房子,我絕對不搬出去,要想讓我搬走,除非我死了!」
看著執行工作人員,徐嘉城扯著嗓子吼道。
工作人員不為所動,只是繼續說道:「申請執行人已經給你按照廉租房保障面積標準租好了相應房屋,並預付了三個月租金。」
「等拍賣之後,還會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給你五年的租金———
這都是專門的法務團隊來做的,直接按照法律規定給你把相應的條件都搞好,然後再由執行局出面。
然而,不管工作人員怎麼說,徐嘉城都在那裡罵,這是他奮鬥了半輩子的房子,這是他的家!
誰也不能把他趕出去。
這就是為什麼執行工作很難做,債權人那邊天天催著執行,債務人這邊又是哭窮又是賣慘,還會威脅說誰敢進來強制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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