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疼不疼啊(第2/4 頁)
要適應不同的法系。
明星的主要工作,是法理研究。
由於記憶力異於常人,明星總是能用最快的時間,找到最多對己方有利的判例。
這聽起來,並不是一件多麼複雜的事情。
但是,在遇到複雜的案件、全新的領域,在別人都找不到判例的時候,明星總能既有領域和新興領域結合在一起,找到可以適用的判例。
在英美法系,判例和成文法具有同等效力。
案件越是複雜,法理研究和判例的選定,就越是重要。
通常情況下,非訴訟律師在一個律所的地位,會比訴訟律師要低一些。
非訴訟律師會被認為是在做一些文書工作。
律所的實習生也都是從做文書工作開始的。
這就造成了很多人,會把非訴和律師助理聯絡在一起。
但明星做的都是“開創性”的文書工作。
一仌擅長的是英美法系,代理的都是跨國或者境外官司。
明星負責給原本看起來不可能贏的官司,找到有利的判例。
可以說,明星的工作,直接決定了一仌起訴或者應訴的方向。
這也是為什麼。
一仌的實際掌舵人,是“名不見經傳”的明星,而不是名聲在外的段玉。
這更是為什麼,同為合夥人的段玉,對明星的位置一點意見都沒有。
明星在北大的導師也和史一從一樣,是法學泰斗。
他在北大的時候,主要的研究方向,是大陸法系。
沒有人知道他為什麼後來改了研究方向。
但他確實工作之後,接的都是和英美法系有關的案子。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不管是哪個法系,都是明大狀擅長的。
還在唸書的時候,明星就在國際頂級期刊發表了超過六十篇論文。
其論文質量和數量,遠遠超過大部分的教授。
畢竟,兩篇國際頂級期刊的論文,就夠評教授了,明星直接超了三十倍。
明星能成為北大的傳奇,和發表論文的級別和數量,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看看明師兄發表的論文,再看看自己,連個畢業要求的普通核心期刊論文都發布出去。
喊明星師兄的這三個小師弟,都是在被明師兄支配的恐懼下成長起來的律師。
見到本尊,難免都有些心理陰影。
在明星出現之前,尤鋆律師團的人,是感嘆殺雞焉用宰牛刀。
等見到了明星,就覺得,即便讓他們拿牛刀,也不一定砍得動。
明星從來沒有親自下場打過官司,是無可爭議的事實。
不管是在境內還是在境外打官司,明星確實從來都不上庭。
但這並不是他沒有上庭的資格,而是他自己不願意。
箇中的原因,連同為一仌合夥人的段玉,都不甚清晰。
這個奇怪的事實,甚至都成了,在被明師兄支配的恐懼中成長起來的,這一群師弟師妹們,茶餘飯後的談資。
他們私底下也有討論過,明師兄是不是有什麼隱疾,並且還是一上庭就會犯的那種怪病。
現在這是個什麼情況?
說好的隱疾呢?
怪病忽然就好了?
還有一點也很奇怪。
明師兄如果真的有意親自上庭打這場官司,為什麼要選這樣的一個很有可能最終結果是和解的官司。
就娛樂圈的一個解決起來並不複雜的糾紛,有必要出動幾十億的跨國官司都不願意親自上場的明師兄嗎?
信誓旦旦地表示可以拖一拖受理進度的那個律師,直接放棄了自己之前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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