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可曾記得十年之約?(第1/2 頁)
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我們還是一樣,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還可以問候……
——題記
窗外天空,白雲流動,像是奔赴一場約會。窗內音響,樂律陣陣,跳動十年的音符。人來人往,花謝花開,春夏秋冬。我在原地等你,從未轉身離開。你說一句“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從此,9歲的我把你放在心裡,不離不棄。不管你需不需要,我一直在。
他們說,我太小,還不懂友情,嘲笑我太執著。把一句隨口說出的話,當真了那麼久。我充耳不聞,在我小小的世界裡,耐心地等待著這一場約定的實現。這不是說說而已,我相信。
開始,他們說我沉默。我承認了,沉默,但與憂傷無關。我本就是一個話不多的人,我喜歡自己一個人安靜地做旁觀者,觀看別人的故事。
遇見你,多了一份色彩。它總是讓我莫名地興奮,也莫名地難過。我不知道為什麼,只知道你開心,我就會開心;你難過,我會比你更難過。
我喜歡看到你燦爛的笑容,沒有任何雜質。我從不參與那些快樂,但總是能分享到你的快樂。這對於我來說,已經足夠。只要你在,我就會有存在感和安全感。
是不是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位置?有的人適合在身邊真實地陪伴,有的人適合筆尖緩緩流出的淺淺相交。有的人適合藏在腦海裡,有的人適合放在心田裡。有的人適合用遺忘來教會你成長,而有的人適合用一生來教會你愛。
我從來不相信,形影不離的兩個人會真正地有多好,如果學不會包容和理解的話;但我相信,兩個相隔千山萬水的人,只要真心相待、彼此把對方放在心裡,是值得擁有一段真摯而長久的感情的。就像你和我,筱航,雖然我們在一起的時間不長,但是,我們可以一起走到現在,走過十年的青春。謝謝你,在我最純真美好的時光裡,遇見了你。
後來,他們說我悲傷。我沉默了,因為悲傷,與你有關。可是關於你,太多的話,我不知從何說起。悲傷,逆流成河,我卻無能為力。
你走後,我們不在一個市。我一直保留著你寫給我的所有書信,堅持著每天寫日記。我是一個活在回憶裡的人,回憶的溫暖讓我不願意出來。而現實,是冰冷的。你走的好快,我跟不上腳步。我害怕面對這樣的事實,所以寧願自欺欺人地活在過去。
我失望過,我哭過,可是我的倔強卻從來不輕易地放過我。是的,我在折磨自己。我怕,我怕如果我改變了自己的初衷,就再也找不到你。我承受不起再一次這樣的失去。
如果悲傷可以讓我記得你,那就讓我一直悲傷吧。我是一個傻小孩,為了維持一份等待,讓悲傷在我身體的每一個細胞繁衍,一直到我遍體鱗傷、憂鬱成病。可是卻從來沒有後悔過,只要我還記得你就好。原來真的存在這樣的感情——不需要刻意地想起,因為從來就沒有忘記過。
有時候我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一直記得你跟我說過的話,難道僅僅只是因為我的記性好而已嗎?難道我不知道很多約定都是沒有後來的嗎?
不,我知道,我比誰都清楚,往往聽的人比說的人更在意說出口的話。只是,我的理智敵不過我的倔強和逞強。如果你沒有親口告訴我,那些都不會實現了,我會一直等下去。
時間的滄海里,見證了我一年又一年的期待。我安靜地守著約定,終於來到了當初期待的時間點。
可是當我站在這樣的路口時,卻遺失了自己當初的勇氣。我應該去找你嗎?我不知道。我居然猶豫了,我怕你已經忘了,我怕是自己一個人自作多情地等了這麼久。原來,我還是一個自尊心這麼強的男孩。
後來的後來,他們說我簡單。我微笑了,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