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2/5 頁)
過一個借用人員,當然謹遵上命。他在討論時沒多說,只講過一點看法,認為反映問題應當儘量客觀。
他沒想到林渠那般厲害。彙報掛炮事件還基本客觀,講到死人就變了。林渠說調查組經過細緻走訪,認為鄭菊自殺的原因主要兩條,一是家庭糾紛,二是病患嚴重。鄭菊老人愛孫心切,為了孫子的醫藥費,她跟自己的兩個女兒,還有孩子的生母繼父都吵過架。事發前一天,鄭菊到山前村向孩子的生母和繼父要錢無果,被趕出家門,雙方都說了重話。老人罵自己的前兒媳,說你生的你不管,我死給你看,讓你們管去。阿福的繼父則罵她:“老瘋癲”,對她刺激很大。第二天就出了事。老人確實也有病,除多種老年性疾病外,村民反映她曾經“失心”,也就是發過精神疾病。老人性急,固執,走極端,跟她的精神疾患有關係。
劉克服參加了整個調查過程,他知道死者鄭菊跟家人確實都吵過架,阿福的醫療債務,主要承擔者是其生母和繼父,其兩個姑姑和老人自己也都負擔了部分。老人後來不聽家人勸阻,堅持上訪,還屢屢向他們要錢,糾紛更甚。自殺前一天,老人在趕集後確實去了山前,主要卻不是要錢。她是聽說縣長在湖內,要阿福的母親跟她一起去鄉政府攔人告狀。阿福的繼父反對,認為白費功夫,而且還要花錢。雙方因此口角,彼此說了重話。死者身體狀況不好,性急固執,旁人以“癲”稱之,這是事實,但是她頭腦清楚,目標明確,言談正常,絕非神經病。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借用幹部 第四部分(6)
林渠彙報的都有出處,他沒有編造。但是他突出了事實的一些方面,模糊了另一些方面,描繪的影象便不再完整。被這位主任突出的是老人的家庭矛盾,模糊的則是與縣、鄉官員有關的內容。他說老人鄭菊到鄉政府上訪,被鄉幹部勸離。鄉幹部不瞭解老人與家人口角的情況,沒有深入疏導,因而未能及時阻止其自殺。
結論就是老人自殺主要由於個人原因。鄉幹部也應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應遠縣長問:“調查組成員有什麼補充的?”
沒人回答。這就是說沒有其他補充。
彙報之後詢問有無補充是慣例,該說的由組長說,大家只是陪坐而已,場中人個個清楚。那天也怪,應縣長詢問過後無人發聲,已經可以了,他顯得格外慎重,竟然又來了一下,一一點名,還問各自有何補充。被縣長點到名的都應一聲“沒有。”最後縣長說還有一個誰?小劉,劉克服?在哪裡?
劉克服站起來,說在這裡,然後又坐回座位。以為這樣就行了,縣長卻沒放過。
“你說,有什麼補充?”
劉克服沒說話。
“有?說吧。”
劉克服腦子一熱就張嘴了。一時結結巴巴。
“有,有一個張富貴。”他說。
他說了情況。張富貴是個賣豆腐的,為現場目擊農民。張富貴聽到副鄉長陳海罵鄭菊“老癲泡”,看到陳海握起右掌的指頭在她腦袋上用力敲了一下,指揮鄉幹部把鄭菊捉豬一般拖走。半小時後鄭菊在鄉政府圍牆外喝了農藥。
應縣長厲聲喝道:“林渠!這怎麼回事?”
林渠說他了解過了。張富貴跟鄭菊是同村人,五服之內的親屬,張這麼講可能別有目的。這只是他一個人的說法,與在場其他人的說法都不一樣。
劉克服說:“在場的其他人都是參與拖走老人的鄉幹部。”
應縣長用力一拍桌子站起來:“回去再查,給我搞清楚。”
縣長拂袖而去,蘇心慧立刻跟著追出門。會議室裡人一個接一個站起來離開,居然個個不出一聲,不一會兒走得只剩劉克服一人。劉克服意識到自己可能闖禍了,呆坐在會議室裡一動不動,蘇心慧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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